華芬

華芬(愈美顆粒),用於上呼吸到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氣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愈美顆粒
  • 漢語拼音:Yu Mei Ke Li
  • 藥品類型:工傷醫保乙類雙跨
成份,性狀,作用類別,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藥物相互作用,藥理作用,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企業,修訂日期,

成份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包含氫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創木酚甘油醚0.1克。輔料為:β-環糊精、枸櫞酸、阿司帕坦、羧甲基纖維素鈉、蔗糖、香精。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可溶性顆粒,氣芳香,味甜。

作用類別

本品為鎮咳祛痰類非處方藥藥品。

適應症

用於上呼吸到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氣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規格

愈創木酚甘油醚0.1克,氫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用法用量

口服。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12歲以下兒童用量見下表:
年齡(歲) 體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次數
1-3 10-15 1/2
4-6 16-21 1/2 一日3次。24小時
7-9 22-26 1 不超過4次。
10-12 28-32 1

不良反應

可見頭暈、頭痛、嗜睡、易激動、噯氣、食慾缺乏、便秘、噁心、皮膚過敏等,停藥後上述反應可自行消失。

禁忌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用藥7天,症狀未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3.抑鬱症、消化道潰瘍、痰量過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5.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6.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抗抑鬱藥、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同服會產生不良反應,應避免同服。
2、本品不宜與乙醇及其他中樞神經系統抑制藥並用,因其可增強對中樞神經的抑制作用。
3、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氫溴酸右美沙芬為中樞性鎮咳藥,可抑制延腦咳嗽中樞而產生鎮咳作用,其鎮咳作用與可待因相等或稍強,長期服用無依賴性和耐受性;愈創木酚甘油醚為祛痰劑,能使呼吸道腺體分泌增加,使痰液稀釋,易於咳出。

貯藏

密閉,涼暗處(避光並不超過20℃)保存。

包裝

鋁塑膜包裝,3克/包,(1)6包/盒、(2)12包/盒。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藥品標準WS1-(X-340)-2004Z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19990040

生產企業

南京臣功製藥有限公司

修訂日期

2007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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