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柏瑞價值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華泰柏瑞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泰柏瑞價值增長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泰柏瑞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4.06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460005
- 成立日期:20080716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投資於市場估值相對較低、基本面良好、能夠為股東持續創造價值的公司,重點關注其中基本面有良性變化、市場認同度逐步提高的優質個股,在充分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它品種(如期權/備兌權證、股指期貨、融券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一級資產配置:基於對巨觀經濟和投資環境的分析和預測,全面評估證券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和資本市場各大類資產的中長期預期收益率,確定基金資產在股票、債券和現金之間的配置比例,適度控制系統性風險。
2、股票投資:主要通過積極主動地精選為股東持續創造價值的股票來獲取超額收益,重點投資於基本面趨勢良好或出現良性轉折、價格相對低估、基本面趨勢認同度逐步或加速提高的優質股票,輔以適度的行業配置調整來最佳化股票的選擇和配置的權重。
首先,按照本基金管理人投資管理制度要求,在我們認知能力範圍內,根據系統化的篩選指標和流程,選取具有持續經營能力的上市公司,確定初選股票庫。然後,本基金通過定量篩選和定性分析,在初選股票庫中綜合選擇符合價值增長標準的投資對象:1、遵循經典價值投資策略,採用價值評估指標(包括市盈率P/E、市淨率P/B、市息率P/D等)挑選初選股票庫中價值相對低估的股票;2、遵循合理價格增長策略(GARP),篩選(PEG)指標較低、具備持續增長潛力但估值合理的優質股票;3、考察公司毛利率(Gross Margin)和淨資產回報率(ROE)水平,關注盈利能力和股東回報率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股票,以實現價值投資基礎上的增值優選。 在定量篩選的基礎上,分析師進行深入分析和調查研究,借鑑AIGGIC的股票分類和評估標準,對股票進行深入的分類和評估。根據企業的生命周期特性,對股票進行分類;評估公司的行業特徵、經營狀況、財務數據、業績驅動因素等,構建股票財務分析預測模型,形成標準化的分析報告。在系統中獲得較高評級的股票構成本基金的精選股票庫。最後,本基金通過對精選股票庫的公司在盈利、經營、治理等方面的深入分析,立足於優選具有較強內涵式業績增長能力、持續為股東創造價值之能力突出的公司,從基本面趨勢、估值以及企基本面趨勢認同度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捕捉基本面趨勢良好或出現良性轉折、價格相對低估、基本面趨勢認同度逐步或加速提高的個股進行重點投資。
行業配置最佳化:在自上而下進行巨觀經濟、產業政策分析等基礎上,綜合分析各行業景氣狀況和趨勢,對股票組合的行業分布進行適度調整,從行業配置的角度最佳化投資。行業配置最佳化只是在精選股票基礎上的輔助策略。
3、債券投資:本基金債券投資以降低組合總體波動性從而改善組合風險構成為目的,採取自上而下的投資策略;通過對巨觀經濟和金融市場運行趨勢深入研究和分析,把握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取向,對未來利率變動趨勢和債券市場投資環境做出科學、合理判斷;主要關注指標包括國民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物價指數、貨幣供應量、信貸投放和匯率變動等巨觀經濟指標。本基金債券投資採用主動性投資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管理、期限結構配置、個券信用風險管理等策略,通過持有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可轉債(含分離債)、短期融資券、回購以及資產證券化產品和其他固定收益類證券,確定和構造能夠提供穩定收益、流動性較高的債券組合,在獲取較高的利息收入的同時兼顧資本利得。具體策略如下:
(1)久期管理是根據對巨觀經濟發展狀況、債券市場運行特點等因素的分析確定組合的整體久期,有效地控制整體債券資產利率風險。
(2)期限結構配置是在確定組合久期後,針對收益率曲線形態特徵確定合理的組合期限結構,包括採用集中策略、兩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長期、中期和短期債券間進行動態調整,從不同期限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得收益。
(3)個券信用風險管理是指本基金將依靠公司的行業與企業研究力量,根據發債主體的各方面經營狀況進行評估,確定發行人信用狀況,以此作為品種選擇的基本依據。
4、權證投資:本基金將權證看作是輔助性投資工具,其投資原則為最佳化基金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徵,有利於基金資產增值,有利於加強基金風險控制。本基金在權證投資中將在權證理論定價模型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權證標的證券的基本面趨勢、權證的市場供求關係以及交易制度設計等多種因素,對權證進行合理定價。本基金權證投資主要運用的投資策略分為兩類:方向型投資以及套利型投資,具體而言,包括替代正股的槓桿交易策略、保底套利組合投資策略等。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的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如果基金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已實現淨收益的10%。基金契約生效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