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水尚水國學社

華水尚水國學社

華水尚水國學社是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自願報名參加並組建的學生社團,是受校團委領導,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指導和管理的非營利性學生社團組織。本社團貫徹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服從學校的相關規章制度、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校園環境和社會秩序的穩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水尚水國學社
  • 類別:國學社
  • 地點:河南鄭州
  • 學校: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簡介,章程,總則,會員,機構職責,管理,活動制度,資產管理,修改,附則,成立,

簡介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作為一所工科類學校,偏向於培養學生的專業能力,然而,現今綜合型人才更能融入社會,為社會所需要。在工科院校中通過對中華傳統國學文化的學習提高同學們的文化素養,培養“修身養性,達則濟人,德才兼備”的當代大學生;同時為校園增添更為濃厚的人文氣息。國學社應運而生。國學作為傳統文化,其覆蓋面廣,歷史悠久,底蘊豐富的特點。正是可譽乃慨蒸以彌補工科學生的的不足。學習國學更能陶冶自我情操,提高個人修養,傳承中華文化
社團是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灑應閥驗學生自願報名參加並組建的學生社團。領導機構:主席團設有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下轄國學部、辦公室、網路信息部、宣傳部、組策部和外聯部共六個部門。
社團主要活動包括:徵文活動:國學研討會;鄭州市國學愛好者交流會;國學講座;國學辯論;歷史考究與書籍編輯;探尋國學性質的社會實踐;鄭州市“國學文化,道德中原”活動;國學知識普及競賽;拓展訓練及其他內部活動。

章程

總則

第一條 社團名稱
本社團全稱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尚水國學社”,簡稱 “國學社”。
第二條 社團類別
學術類社團
第三條 社己洪蒸團性質
本社團是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自願報名腿凶參加並組建的學生社團,是受校團委領導,校大學生社團聯合會指導和管理的非營利性學生社團組織。本社團貫徹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服從學校的相關規章制度、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校園環境和社會秩序的穩定。
第四條社團宗旨
本社團旨在於我們這個工科院校,培養同學們的文化素養,對中華傳統優秀文化的學習,繼承和弘揚,培養”修身利己,達則濟人。德才兼備的當代大學生。為校園增添更為濃厚的人文氣息。華北水利水電大學作為一所工科類學校,自我專業能力很強,重視學生的動手操作能力強,然而,現今綜愉歡設合型人才更能融入社會,為社會做貢獻。國學作為傳統文化,覆蓋面廣,歷史悠久,底蘊豐富的特點,正是可以彌補工科學生的不足,更能陶冶自我情操,提高個人修養,傳承中華文化,所以特成立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學社
第五條 社團精神
傳承國學,修身養性。廣交益友,完善自我。

會員

第六條 入會資格
凡取得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籍(不包括短期進修生),能自覺遵守憲法及法律法規,承認本社團章程,履行本社團義辣舟幾務,提出申請加入本社團並經審批合格的,均可成為本社團會員。
第七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對本社團工作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可向校團委和大學生社團聯合會進行申訴,社團聯合會會根據其申訴內容進行核查,發現問題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並在十個工作日內日內給予申訴人答覆;
(二)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會員有權參加本會舉辦的活動;
(四)會員有隨時退出社團的權境催海利;
(五)如果幹事不認真負責所承擔任務,優秀會員可隨時頂替。
第八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遵守本社團章程,服從組織安排,完成社團交給的任務;
(二)積極參加社團的相關活動;
(三)加入社團時繳納十元的定額會員費並妥善保存會員證;
(四)不得對社團進行無依據的詆毀及進行其他有損社團形象的行為;
第九條 會員的退出和除名
(一)學生因升入高年級或畢業離校,自動退出社團;
(二)根據本人自願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即可退出社團,取消組織成員資格;
(三)有嚴重影響社團名譽行為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破壞學校名譽、觸犯法律的組織成員立即除名並報請社團聯合會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社團主席團研究並報請社團聯合會人力資源部可予以開除。

機構職責

第十條 本社團組織機構為主席團及各個部,由主席一人,副主席四人,辦公室,組策部,宣傳部,國學部,外聯部,網路信息部,各部直接對主席負責,主席直接對校團委負責,並可對下屬責任人進行追責。
第十一條 社團相關的機構人員設定,換屆,人事變更等依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人力資源部的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社團組織機構人員任用條件
(一) 思想積極向上,擁護黨和國家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二)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大學期間未受到學校處分;
(三) 學習上勤奮刻苦,不得有兩門及以上功課不及格者;
(四) 精通本社團工作,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在本社團有一定的威信;
(五) 道德高尚,品質優良,樂於助人,尊敬師長,有很強的奉獻精神,有較強的節約意識;
第十三條 指導老師,名譽會長及顧問
1、適時參加社團所舉辦有關活動;
2、適時對社團的各項工作及流程提出相關的意見及建議。
3、對重大活動進行指導分配,協助社團辦好活動。
第十四條主席職責
(一)統籌計畫社團每次活動。
(二)每次活動給各部下達活動任務。
(三)經常與其他社團負責人聯繫,打好人際關係。
(四)做好活動應急預案,並負責活動應急。
第十五條副主席職責
(一)協助主席做好每次活動的組策方案。
(二)負責各自主要負責的部門的人員安排以及活動監督。
(三)經常同其他社團聯繫,協助主席打好同各社團的關係。
(四)遇到緊急情況,同主席一起商討並執行解決辦法。
第十六條 社團下設六個部門。各部門職責具體為
(一)辦公室
1、協助主席團工作。
2、協調各部之間關係。
3、負責社團的日常事務和物品保管。
4、負責社團各類檔案的出台,從而促進協會各項活動的順利發展。
5、負責管理社團所有所需的文字資料並保存其電子檔;對社團大型活動詳細備案,每學期期末將所有活動的所有信息資料匯總。
(二)組策部
1、對全年活動進行策劃和組織,活動前寫好策劃。
2、活動時協助主席團組織好活動。
3、活動後總結經驗和教訓。
(三)國學部
1、對徵得稿件進行檢查、評審。
2、參加協助社內活動有關信息的編寫、收集等。
3、負責社團每次活動所需的檔案編輯,以及與外界的報刊雜等進行聯繫。
4、負責社團期刊的文章審批及排版工作。
5、負責參與大型活動,代表學校和社團參加校外活動。
6、對自己社團會員負責。在固定活動的同時,保證不出現錯誤的前提下,可以自行開展有意義的活動等
7、每學年年末編輯一本純學術類書籍,旨在讓大家了解國學,傳承國學。預發行量1000本。
(四)宣傳部
1、做好每次活動的前期宣傳工作。
2、負責社團形象的樹立及在學校的宣傳。
3、負責每次活動的信息採集,包括圖片、文字、影像的記錄。
4、設計並布置每次活動的活動場地或會場。
(五)外聯部
1、對外聯繫,協調與各社團之間的活動。
2、拉贊助減少社團經費開支和加強協會與外界的聯繫。
3、樹立協會對外的良好形象。
(六)網路信息部
1、管理社團網站,更新網站內容。保證網站的訪問量。管理社團微博,。
2、協助外聯部,在自己的網站上進行廣告。
3、製作社團的宣傳片,宣傳電子海報,管理社團影像資料。
4、關注其他國學類論壇,貼吧,網站等,提供有價值信息。

管理

第十七條紀律制度
(一) 對會員要求
1. 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社團的規章制度;
2. 社團所有成員,以學習為中心,同時積極參與社團活動;
3. 每個成員必須維護學校、社團的公共利益,不得破壞學校及社團的公共財產;
4. 外出時,不得損壞學校及社團形象;
5. 參加活動和例會時不得遲到、早退。有特殊事情時,必須請假;
6. 參與社團的同學,在活動時聽從負責人的安排;
(二)對組織機構成員的要求 1.遵守學校及社團的章程制度; 2.認真履行職責,紮實完成工作; 3.為人正直,作風正派;
第十八條獎懲制度
社團有權在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的監督下對社團內部組織機構人員的職責履行情況和會員的權利與義務的行使情況給予評價並作出相應的獎懲措施。
(一) 獎勵措施
1. 社團可給予相應的榮譽獎勵和小額的物質獎勵(非現金形式);
2. 優秀社團成員在素質積分評定上得到更高層次;
3. 優秀社團成員有參與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校級獎項評選的權利;
(二) 懲罰措施
1. 對社團內部組織機構人員和會員有違反本章程規定內容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學校和社團聯合會的相關規定的,情節較輕的,按照學校及社團聯合會相關規定由校團委給予責任人警告、留職檢查、停職檢查和撤職的處分,情節較重且觸犯法律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除上述處分外另追究其法律責任。
2. 對社團的處罰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及社團聯合會的相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由校團委處以警告、嚴重警告、中止和撤銷的處罰,並影響其社團評分及排名。
第十九條例會制度
1、 開會連續遲到三次者,不加素質積分,部長連續遲到兩次者寫兩千字檢討。(開會遲到五分鐘為極限)
2、 開會時,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者需提前請假,舉辦活動需副部參加時,如有連續兩次不參加時,取消其資格,不予給其加素質積分。
3、 開會時,手機須調為振動或靜音狀態。
4、 部長給其副部和會員開會時,部長分配的任務一定要認真做。

活動制度

第二十條 活動範圍
(一)徵文活動
(二)國學研討會
(三)鄭州市國學愛好者交流會
(四)國學講座
(五)國學辯論
(六)歷史考究與書籍編輯
(七)探尋國學性質的社會實踐
(八)鄭州市“國學青年在中原”活動
(九)國學知識普及競賽
(十)拓展訓練及內部比賽等內部活動
第二十一條 活動開展的原則
本社團活動的開展符合社團的性質與宗旨,符合非營利性原則和安全性原則。不得開展與之相違背的活動並接受校團委、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全體同學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活動審批的流程
(一)初審:社團需要做出所要申報活動的可行性報告,包括活動的必要性,活動意義,可實施性(活動性質,活動安全性,活動形式,經費預算)等一系列評估。交與社聯組織策劃部審核。
(二)二審:對通過初審的活動,申請社團需要向社聯組織策劃部提交活動詳細策劃書和活動申請表。
(三)三審:對通過二審的活動,社聯組策部交由團委做最終認證。
(四)以上各條事項若出現相關違規行為,按主席負責制原則,追究社團第一負責人(主席)責任。
第二十三條 社團活動在開展過程中接受全校同學、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監察部關於活動性質、流程、效果、經費使用及會員反應等方面的監察,如有違規情況,按主席負責制原則,可中止活動並追究社團第一負責人(主席)責任。

資產管理

第二十四條 社團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和年度流動經費兩部分,資產使用本著透明化,科學化和合理化的原則,按照國家、學校關於財務的相關規章制度和《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團體組織管理辦法》、《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的相關要求,並服從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的統一監督和管理。
第二十五條 社團經費來源:
(一) 每學年新會員註冊時收取的會員費;
(二) 校團委撥出的相關活動資金;
(三) 校內有關部門的經費支持;
(四) 社會贊助所得與社團性質有關的有償服務所得。
第二十六條 社團經費使用要求
(一) 每學年年初社團需對本社團固定資產向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進行整理並申報,不得有瞞報漏報等違規行為。
(二) 社團會員費在招新後一周內上繳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不得逾期或不按會員人數上繳。
(三) 社團開展需要團委專項資金的校級及其以上級別活動,其資金報銷必須出具詳細開銷清單和有效憑據,不得出現多報等違規情況。
(四) 社團開展的外聯活動所獲得資金按20%比例留由社團自行支配,80%上繳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按會員費的審批程式統一分配,不得瞞報或拒絕上繳。
(五) 社團的經費的使用必須提前向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申請,經財務部一審和校團委二審後予以批覆,如若違反相關規定,按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章程給予處罰。
(六) 社團從其他渠道獲得的相關贊助支持必須上報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進行登記備案,凡對學校師生會產生不良後果的外部贊助不得接受。
第二十七條 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社團活動的範圍之內,並接受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的監督,不得挪為他用和私自分配。
第二十八條 社團開展活動時所借用的學校和院系校設備必須及時、完好無損的送回原處,若有損壞或丟失由本社團承擔。
第二十九條 本社團換屆或更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團委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條 以上各條事項若出現相關違規行為,按主席負責制原則,追究社團第一負責人(主席)責任。

修改

第三十一條 對本社團章程的修改,由社團聯合會和本社團聯名提出,社團必須出具完整
的修正案。
第三十二條 本社團修改後的章程,須報校團委和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批,社團聯合會主席團進行初審並報校團委進行二審,審批結果會在七個工作日內日內告知社 團。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資產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社團由於自行解散或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社團主席團提出終止意見。
第三十四條 社團終止前,須在校團委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並出具清算報告書。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並由社團聯合會監察部進行監察,如若發現違規情況追究其第一負責人(主席)責任。
第三十五條 社團在清算結束後七個工作日內日經校團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既為終止。
第三十六條 社團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校團委的監督下,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返還給會員。
第三十七條 社團的終止結果必須在報批並通過後以公告的形式宣布。

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學社。凡有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自校團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龍子湖校區國學社
二零一二年07月08日

成立

尚水國學社成立典禮
2012年10月11號下午一點半,尚水國學社在7116舉行“國學社成立典禮”。尚水國學社主席團及各部認真組織活動。
參加活動的嘉賓有協會指導老師劉林飛,和風雜誌主編張良傑。 活動邀請到了本校二十餘兄弟社團,邀請各學院代表,邀請其他學校文學類社團參與。社團河南省高校文化聯合會,鄭州大學國學社,河南教育學院試玉文學社,恩來公益等校外組織發來賀電。河南省老子文化研發中心,河南省國學文化促進會等表示祝賀。
活動根據流程依次進行。依次是:國學社主席致辭,表示對來賓的感謝和對國學社以後發展的憧憬;指導老師劉林飛老師對國學社提出建議和意見,並表示祝賀;和風雜誌張良傑對國學的了解作出自己的演說;國學社副主席陳嘉琪宣讀賀電;各部部長述職,並作出對國學社發展的要求,以此自勉。活動結束。
此次活動圓滿成功。它是尚水國學社的盛事,標誌著尚水國學社的正式成立。尚水國學社作為學術類社團,以“修身養性,達則濟人。弘揚國學,傳承文化”為社團理念,“為每一位同學國學愛好者提供一個相互接近、了解及溝通的平台,傳承中華文化,學以致用,不斷升華”為社團宗旨。以“繼承和弘揚中國優秀傳統文化,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己任。協助學校、團委對學生進行傳統文化教育,提升校園的人文環境。為豐富校園文化,普及國學知識而不斷努力。
國學乃中國國民之根本、中國文化之源泉、華夏民族之靈魂。沒有源頭,將沒有華夏之一族傲立於世界的東方;沒有活力,將沒有中華之發展;沒有發展,將沒有國學之明天。 國學,不僅是一種已經存在的僅僅需要我們去繼承弘揚的國之精髓,而且是一種需要我們在學習力行的過程之中不斷循著古人的足跡發展升華的國之學術。國學,作為國民最內在的身份證,由她為源起,生國民之精神,生國民之素質,生國民之內涵,生華夏之萬物,一切皆以國學為之根本。所以學習國學有其必要性,對大學生有很大幫助。
“尚水國學社”中“尚”為崇尚。“水”取自《道德經》“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尤.”。同時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尚水”又意為“專注水利,為祖國水利事業做貢獻”。
相信在我們的不斷努力下,我們必將能將國學社越辦越好,將國學文化加以普及,傳承。
國學,包羅萬象,海納百川。在文化的海洋中徜徉,我們與你同行,在國學的習得道路上,我們與你同在!加入我們的團隊,快樂,我們一起分享;品德,我們共同進步。在這裡,我們修身養性,廣交益友,提高自我,完善自我。
  • 參考資料
  • 1.社聯預祝華水尚水國學社成立大會圓滿成功 .河南高校文學 .2012-10-9 [引用日期2013-04-18] .
  • 2.華水尚水國學社期待你的加入 .年華似水 . 2012-10-10 [引用日期2013-04-18] .

機構職責

第十條 本社團組織機構為主席團及各個部,由主席一人,副主席四人,辦公室,組策部,宣傳部,國學部,外聯部,網路信息部,各部直接對主席負責,主席直接對校團委負責,並可對下屬責任人進行追責。
第十一條 社團相關的機構人員設定,換屆,人事變更等依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人力資源部的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社團組織機構人員任用條件
(一) 思想積極向上,擁護黨和國家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二)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大學期間未受到學校處分;
(三) 學習上勤奮刻苦,不得有兩門及以上功課不及格者;
(四) 精通本社團工作,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在本社團有一定的威信;
(五) 道德高尚,品質優良,樂於助人,尊敬師長,有很強的奉獻精神,有較強的節約意識;
第十三條 指導老師,名譽會長及顧問
1、適時參加社團所舉辦有關活動;
2、適時對社團的各項工作及流程提出相關的意見及建議。
3、對重大活動進行指導分配,協助社團辦好活動。
第十四條主席職責
(一)統籌計畫社團每次活動。
(二)每次活動給各部下達活動任務。
(三)經常與其他社團負責人聯繫,打好人際關係。
(四)做好活動應急預案,並負責活動應急。
第十五條副主席職責
(一)協助主席做好每次活動的組策方案。
(二)負責各自主要負責的部門的人員安排以及活動監督。
(三)經常同其他社團聯繫,協助主席打好同各社團的關係。
(四)遇到緊急情況,同主席一起商討並執行解決辦法。
第十六條 社團下設六個部門。各部門職責具體為
(一)辦公室
1、協助主席團工作。
2、協調各部之間關係。
3、負責社團的日常事務和物品保管。
4、負責社團各類檔案的出台,從而促進協會各項活動的順利發展。
5、負責管理社團所有所需的文字資料並保存其電子檔;對社團大型活動詳細備案,每學期期末將所有活動的所有信息資料匯總。
(二)組策部
1、對全年活動進行策劃和組織,活動前寫好策劃。
2、活動時協助主席團組織好活動。
3、活動後總結經驗和教訓。
(三)國學部
1、對徵得稿件進行檢查、評審。
2、參加協助社內活動有關信息的編寫、收集等。
3、負責社團每次活動所需的檔案編輯,以及與外界的報刊雜等進行聯繫。
4、負責社團期刊的文章審批及排版工作。
5、負責參與大型活動,代表學校和社團參加校外活動。
6、對自己社團會員負責。在固定活動的同時,保證不出現錯誤的前提下,可以自行開展有意義的活動等
7、每學年年末編輯一本純學術類書籍,旨在讓大家了解國學,傳承國學。預發行量1000本。
(四)宣傳部
1、做好每次活動的前期宣傳工作。
2、負責社團形象的樹立及在學校的宣傳。
3、負責每次活動的信息採集,包括圖片、文字、影像的記錄。
4、設計並布置每次活動的活動場地或會場。
(五)外聯部
1、對外聯繫,協調與各社團之間的活動。
2、拉贊助減少社團經費開支和加強協會與外界的聯繫。
3、樹立協會對外的良好形象。
(六)網路信息部
1、管理社團網站,更新網站內容。保證網站的訪問量。管理社團微博,。
2、協助外聯部,在自己的網站上進行廣告。
3、製作社團的宣傳片,宣傳電子海報,管理社團影像資料。
4、關注其他國學類論壇,貼吧,網站等,提供有價值信息。

管理

第十七條紀律制度
(一) 對會員要求
1. 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社團的規章制度;
2. 社團所有成員,以學習為中心,同時積極參與社團活動;
3. 每個成員必須維護學校、社團的公共利益,不得破壞學校及社團的公共財產;
4. 外出時,不得損壞學校及社團形象;
5. 參加活動和例會時不得遲到、早退。有特殊事情時,必須請假;
6. 參與社團的同學,在活動時聽從負責人的安排;
(二)對組織機構成員的要求 1.遵守學校及社團的章程制度; 2.認真履行職責,紮實完成工作; 3.為人正直,作風正派;
第十八條獎懲制度
社團有權在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的監督下對社團內部組織機構人員的職責履行情況和會員的權利與義務的行使情況給予評價並作出相應的獎懲措施。
(一) 獎勵措施
1. 社團可給予相應的榮譽獎勵和小額的物質獎勵(非現金形式);
2. 優秀社團成員在素質積分評定上得到更高層次;
3. 優秀社團成員有參與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校級獎項評選的權利;
(二) 懲罰措施
1. 對社團內部組織機構人員和會員有違反本章程規定內容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學校和社團聯合會的相關規定的,情節較輕的,按照學校及社團聯合會相關規定由校團委給予責任人警告、留職檢查、停職檢查和撤職的處分,情節較重且觸犯法律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除上述處分外另追究其法律責任。
2. 對社團的處罰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及社團聯合會的相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由校團委處以警告、嚴重警告、中止和撤銷的處罰,並影響其社團評分及排名。
第十九條例會制度
1、 開會連續遲到三次者,不加素質積分,部長連續遲到兩次者寫兩千字檢討。(開會遲到五分鐘為極限)
2、 開會時,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者需提前請假,舉辦活動需副部參加時,如有連續兩次不參加時,取消其資格,不予給其加素質積分。
3、 開會時,手機須調為振動或靜音狀態。
4、 部長給其副部和會員開會時,部長分配的任務一定要認真做。

活動制度

第二十條 活動範圍
(一)徵文活動
(二)國學研討會
(三)鄭州市國學愛好者交流會
(四)國學講座
(五)國學辯論
(六)歷史考究與書籍編輯
(七)探尋國學性質的社會實踐
(八)鄭州市“國學青年在中原”活動
(九)國學知識普及競賽
(十)拓展訓練及內部比賽等內部活動
第二十一條 活動開展的原則
本社團活動的開展符合社團的性質與宗旨,符合非營利性原則和安全性原則。不得開展與之相違背的活動並接受校團委、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全體同學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活動審批的流程
(一)初審:社團需要做出所要申報活動的可行性報告,包括活動的必要性,活動意義,可實施性(活動性質,活動安全性,活動形式,經費預算)等一系列評估。交與社聯組織策劃部審核。
(二)二審:對通過初審的活動,申請社團需要向社聯組織策劃部提交活動詳細策劃書和活動申請表。
(三)三審:對通過二審的活動,社聯組策部交由團委做最終認證。
(四)以上各條事項若出現相關違規行為,按主席負責制原則,追究社團第一負責人(主席)責任。
第二十三條 社團活動在開展過程中接受全校同學、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監察部關於活動性質、流程、效果、經費使用及會員反應等方面的監察,如有違規情況,按主席負責制原則,可中止活動並追究社團第一負責人(主席)責任。

資產管理

第二十四條 社團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和年度流動經費兩部分,資產使用本著透明化,科學化和合理化的原則,按照國家、學校關於財務的相關規章制度和《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團體組織管理辦法》、《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的相關要求,並服從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的統一監督和管理。
第二十五條 社團經費來源:
(一) 每學年新會員註冊時收取的會員費;
(二) 校團委撥出的相關活動資金;
(三) 校內有關部門的經費支持;
(四) 社會贊助所得與社團性質有關的有償服務所得。
第二十六條 社團經費使用要求
(一) 每學年年初社團需對本社團固定資產向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進行整理並申報,不得有瞞報漏報等違規行為。
(二) 社團會員費在招新後一周內上繳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不得逾期或不按會員人數上繳。
(三) 社團開展需要團委專項資金的校級及其以上級別活動,其資金報銷必須出具詳細開銷清單和有效憑據,不得出現多報等違規情況。
(四) 社團開展的外聯活動所獲得資金按20%比例留由社團自行支配,80%上繳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按會員費的審批程式統一分配,不得瞞報或拒絕上繳。
(五) 社團的經費的使用必須提前向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申請,經財務部一審和校團委二審後予以批覆,如若違反相關規定,按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章程給予處罰。
(六) 社團從其他渠道獲得的相關贊助支持必須上報社團聯合會財務審計部進行登記備案,凡對學校師生會產生不良後果的外部贊助不得接受。
第二十七條 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社團活動的範圍之內,並接受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的監督,不得挪為他用和私自分配。
第二十八條 社團開展活動時所借用的學校和院系校設備必須及時、完好無損的送回原處,若有損壞或丟失由本社團承擔。
第二十九條 本社團換屆或更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團委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條 以上各條事項若出現相關違規行為,按主席負責制原則,追究社團第一負責人(主席)責任。

修改

第三十一條 對本社團章程的修改,由社團聯合會和本社團聯名提出,社團必須出具完整
的修正案。
第三十二條 本社團修改後的章程,須報校團委和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批,社團聯合會主席團進行初審並報校團委進行二審,審批結果會在七個工作日內日內告知社 團。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資產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社團由於自行解散或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社團主席團提出終止意見。
第三十四條 社團終止前,須在校團委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並出具清算報告書。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並由社團聯合會監察部進行監察,如若發現違規情況追究其第一負責人(主席)責任。
第三十五條 社團在清算結束後七個工作日內日經校團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既為終止。
第三十六條 社團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校團委的監督下,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返還給會員。
第三十七條 社團的終止結果必須在報批並通過後以公告的形式宣布。

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學社。凡有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自校團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龍子湖校區國學社
二零一二年07月08日

成立

尚水國學社成立典禮
2012年10月11號下午一點半,尚水國學社在7116舉行“國學社成立典禮”。尚水國學社主席團及各部認真組織活動。
參加活動的嘉賓有協會指導老師劉林飛,和風雜誌主編張良傑。 活動邀請到了本校二十餘兄弟社團,邀請各學院代表,邀請其他學校文學類社團參與。社團河南省高校文化聯合會,鄭州大學國學社,河南教育學院試玉文學社,恩來公益等校外組織發來賀電。河南省老子文化研發中心,河南省國學文化促進會等表示祝賀。
活動根據流程依次進行。依次是:國學社主席致辭,表示對來賓的感謝和對國學社以後發展的憧憬;指導老師劉林飛老師對國學社提出建議和意見,並表示祝賀;和風雜誌張良傑對國學的了解作出自己的演說;國學社副主席陳嘉琪宣讀賀電;各部部長述職,並作出對國學社發展的要求,以此自勉。活動結束。
此次活動圓滿成功。它是尚水國學社的盛事,標誌著尚水國學社的正式成立。尚水國學社作為學術類社團,以“修身養性,達則濟人。弘揚國學,傳承文化”為社團理念,“為每一位同學國學愛好者提供一個相互接近、了解及溝通的平台,傳承中華文化,學以致用,不斷升華”為社團宗旨。以“繼承和弘揚中國優秀傳統文化,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己任。協助學校、團委對學生進行傳統文化教育,提升校園的人文環境。為豐富校園文化,普及國學知識而不斷努力。
國學乃中國國民之根本、中國文化之源泉、華夏民族之靈魂。沒有源頭,將沒有華夏之一族傲立於世界的東方;沒有活力,將沒有中華之發展;沒有發展,將沒有國學之明天。 國學,不僅是一種已經存在的僅僅需要我們去繼承弘揚的國之精髓,而且是一種需要我們在學習力行的過程之中不斷循著古人的足跡發展升華的國之學術。國學,作為國民最內在的身份證,由她為源起,生國民之精神,生國民之素質,生國民之內涵,生華夏之萬物,一切皆以國學為之根本。所以學習國學有其必要性,對大學生有很大幫助。
“尚水國學社”中“尚”為崇尚。“水”取自《道德經》“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尤.”。同時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尚水”又意為“專注水利,為祖國水利事業做貢獻”。
相信在我們的不斷努力下,我們必將能將國學社越辦越好,將國學文化加以普及,傳承。
國學,包羅萬象,海納百川。在文化的海洋中徜徉,我們與你同行,在國學的習得道路上,我們與你同在!加入我們的團隊,快樂,我們一起分享;品德,我們共同進步。在這裡,我們修身養性,廣交益友,提高自我,完善自我。
  • 參考資料
  • 1.社聯預祝華水尚水國學社成立大會圓滿成功 .河南高校文學 .2012-10-9 [引用日期2013-04-18] .
  • 2.華水尚水國學社期待你的加入 .年華似水 . 2012-10-10 [引用日期2013-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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