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領先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華夏領先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華夏基金髮行的一個股票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夏領先股票
  • 基金類型:股票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夏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50.18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1042
  • 成立日期:20150515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把握經濟發展趨勢和市場運行特徵,挖掘經濟發展過程中具有領先優勢的企業,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持續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創業板、中小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含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可轉換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環境、政策形勢、證券市場走勢的綜合分析,主動判斷市場時機,進行積極的資產配置,合理確定基金在股票、債券等各類資產類別上的投資比例,並隨著各類資產風險收益特徵的相對變化,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2、股票投資策略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具有領先優勢的企業是主要的受益者。本基金股票投資將重點關注具有較強競爭優勢和增長潛力且估值合理的領先企業,更好地分享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的成果。
(1)領先企業
領先企業的評價標準主要包括:
①經營領先:企業所在行業為經濟發展過程中具有可持續增長前景的行業;企業的行業地位突出,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企業主營業務鮮明且具備核心競爭力;企業在資源、技術、品牌、效率、業務等方面具有競爭對手在較長的時間內難以模仿的獨特優勢;企業富有創新精神及較強的研發能力,能夠不斷地向市場提供新型的產品與服務,為企業的持續增長提供動力等。
②市場領先:企業的產品及服務在市場上處於領先地位,具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和先發優勢;企業在生產銷售過程中與供應商和購買商之間保持著較為穩定的供需合作關係;企業具有較強的推廣能力和市場拓展能力;企業具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客戶忠誠度較高等。
③治理領先:企業具有完善的治理結構,能夠實現有效治理;企業管理團隊穩定,具有豐富的經驗和進取精神、具備較強團隊組織建設能力;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完善,運作規範;具有良好的企業文化、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注重公眾股東利益和投資人關係,信息披露及時規範等。
④戰略領先:企業具有明確、合理的戰略發展規劃以及清晰、有效的經營策略、戰略執行力較強;企業具有運作良好的經營機制,經營穩健等。
⑤財務領先:企業盈利能力較強,營業收入和利潤高於行業平均水平,且具有良好的增長潛力;企業財務穩健,償債能力、周轉能力良好等。
(2)估值分析
基金將在領先企業分析的基礎上,結合對企業股票估值水平的分析,精選具有領先優勢且估值合理的公司。
估值分析主要採用市盈率、市淨率等指標,通過企業與同行業估值水平的比較,企業當期與歷史估值水平的比較、以及企業未來估值水平的預期,分析企業股票估值是否合理、是否具有估值吸引力。
3、債券投資策略
結合對未來市場利率預期運用久期調整策略、收益率曲線配置策略、債券類屬配置策略、利差輪動策略等多種積極管理策略,通過嚴謹的研究發現價值被低估的債券和市場投資機會,構建收益穩定、流動性良好的債券組合。
4、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嚴謹的研究,綜合考慮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等特徵,並與其他投資品種進行對比後,選擇具有相對優勢的類屬和個券進行投資。同時,通過期限和品種的分散投資降低基金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信用風險、利率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5、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主動進行權證投資。基金權證投資將以價值分析為基礎,在採用數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價的基礎上,把握市場的短期波動,進行積極操作,追求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實現穩健的超額收益。
6、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通過對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等基本面研究,結合相關定價模型評估其內在價值,謹慎參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
7、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適度參與股指期貨投資。通過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結合基金股票組合的實際情況及對股指期貨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動性等因素的分析,選擇合適的期貨契約構建相應的頭寸,以調整投資組合的風險暴露,降低系統性風險。基金還將利用股指期貨作為組合流動性管理工具,降低現貨市場流動性不足導致的衝擊成本過高的風險,提高基金的建倉或變現效率。
8、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充分考慮國債期貨的流動性和風險收益特徵,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度參與國債期貨投資。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可對基金收益分配的有關業務規則進行調整,並及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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