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少兒書法協會

華夏少兒書法協會

華夏少兒書法協會,是中國硬筆書法協會書法教育示範基地下設的公益組織,在中國硬筆書法協會書法教育示範基地向偏遠地區學校和幼稚園進行幫扶活動時作為特有的公益主體出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夏少兒書法協會
  • 外文名:Chinese children's calligraphy 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2018年9月
  • 總部地點:中國北京
創立背景,主要職責,協會宗旨,主要任務,協會專家,協會章程,第一章總則,第二章 業務範圍,第三章 會員,第四章 組織機構,第五章附則,

創立背景

協會創立於2018年9月,為推廣書法在少年兒童群體中的普及度、提高中國青少年書法審美能力、促進中小學生寫好漢字、增強青少年兒童的書法交流而成立。並將積極開展少年兒童書法交流活動,加強少年兒童與各地書法界的聯繫,切實做好書法教育和少年兒童之間的紐帶,為發展和促進中國少年兒童書法教育做出應有的貢獻。

主要職責

提高少年兒童漢字書寫水平,推廣漢字書寫,傳承中華文化。

協會宗旨

提高少兒書法藝術水平,開發少年兒童潛能,提升少年兒童審美能力,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積極探索素質教育在少年兒童書法教育領域的新思路、新方法,為培養我國二十一世紀的書法人才作貢獻。

主要任務

1、提高少年兒童漢字書寫水平,讓億萬華夏少年兒童寫好漢字
2、推廣漢字書寫,傳承中國文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
3、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滿足少年兒童漢字書寫需求
4、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全面實現工作專業化,為少兒書法做出貢獻。

協會專家

協會主席:張樹新。
秘書長:吳丹旻。
學術顧問:朱鴻祥張森李家騮,宿利群,武雲超,劉亞軍,吳迪。
藝術顧問:許敏,謝克,武金生,張梅,郭業斌,閆衛,黃健,馮微。
工作指導:李承毅,段震中,徐中益,田衛平,林陽,方放。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社團名稱:華夏少兒書法協會 (以下簡稱協會)。
第二條 社團性質:協會以弘揚中國傳統文化,促進少年兒童書法交流的非盈利性的書法公益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按照協會特點開展藝術,學術與社會活動。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四條 本協會業務範圍
(一)組織,開展少年兒童書法學術交流;
(二)組織,舉辦少年兒童書法大賽;
(三)組織,開展書法教學、培訓、評審和人才推薦;
(四)組織,開展和其他有關團體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五)組織,舉辦書法有關展覽。

第三章 會員

第五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協會;
(三)在本協會業務範圍內具有一定能力。
第六條 加入協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填寫入會申請表並提供所需資料;
(三)經由理事會討論是否通過;
(四)由理事會為入會會員頒發會員證。
第七條 會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本會的活動;
(二)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會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向本會推薦人才、訂閱會內刊物;
(七)完成協會交予的協會任務;
(八)協會成員須相互尊重,相互照顧。
第九條 會員退會時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如有觸犯國家法律和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規定工作職能;
(二)審議工作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本章程;
(四)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的修改以及解釋權屬華夏少兒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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