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政法大學

2019年1月26日,廣東省政協委員李震霄交了一份《關於廣東應創辦華南政法大學的建議》,提出,廣東應創辦華南政法大學,培養高水平複合型的法治人才。

歷史沿革,辦學條件,

歷史沿革

粵港澳大灣區三地實行三種不同的法律體系,需要在大灣區的建設和發展中通過協調而實現無障礙銜接。因此,廣東需要大批通經濟、懂管理、懂外語、熟悉一國三地法律規則的法治人才。廣東政法類高等教育的現狀不容樂觀,與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地位極不相稱。廣東省現有40多所本科高校設定了二級法學院(系),但尚沒有一所進入國內高水平法學學科行列。教育部2017年對全國高校法學學科水平的整體排位中,廣東沒有一所入圍A類三檔的高水平法學學科,前100名中廣東也僅入圍9所。這說明廣東法學學科基礎與辦學實力整體薄弱。
另一方面,廣東每年有法學類畢業生近萬人,約占全國的1/10,但能夠進入對口的政法機關及其他法律實務部門工作的只占所需人才的3/5。有的畢業生,因為知識結構的問題不能儘快適應工作而需要在崗培訓。這主要原因是學校的專業設定、課程設定以及人才培養模式高度同質化造成。

辦學條件

華南政法大學在學科建設上要突出粵港澳經濟社會管理的需求;在專業設定上要突出解決新時代、新形勢、新領域出現的新問題;在如何構建三種不同法系邊界銜接機制上作深度研究;同時,突破傳統法學教育理念,減少基礎法學教育,突出以社會治理相關的複合型法治人才的培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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