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師範大學自考心理健康教育專業

華南師範大學自考心理健康教育專業

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培養學生較系統地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識、技能,並具有分析解決大、中、小學生與其他個體、群體實際心理健康問題的能力,成為能較好承擔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師或相關專門人才。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廣州自考網
  • 外文名稱:Guangzhou zikao network
  • 總部地點: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73號華南理工大學正門國家大學科技園金華園區二樓213
  • 經營範圍:自考,成考,遠程教育
  • 公司口號:提供優質服務給廣大學子
概述,專科,獨立本科段,

概述

二、招生對象與待遇:
凡有志青年、國中生、中專生等均可報讀專科,本科就讀需要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專業專科或以上畢業生,及高職高專或在讀專科的在讀生均可報讀。免試入學。學制兩年,參加由省考委同意組織的考試。各科成績全部合格者,由省委頒發華南師範大學副署(蓋章)的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畢業後的待遇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符合條件者由華南師範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三、師資條件:
該校獨立辦班的主幹課程均由華師大相關學科資深教師上課。經該校輔導考試不及格者,將安排重修(曠課者除外)。該校充分體現《考試大綱》精神,針對性強,質量保障,合格率高。
四、學習模式與招生人數:
由華南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骨幹教師系統授課,並進行針對性的考試輔導。採用周末學習形式(周六、日上課)。(統一參加每年1月和7月考試,部分課程參加每年4月和10月考試)。按報名先後審核錄取,額滿為止。經輔導考試不及格者,可安排重修,即下次報考不用再交學費(曠課者除外),只需交報考所需的報考費。
五、就業方向:
第一、擔任高校心理公共課的老師,成為一名心理學老師。
第二、公安系統招收心理學研究生從事公務員工作:公安局、勞教所、監獄、邊檢站等都是可能的去處。
第三、在企業主要從事獵頭(人才中介)、市場調查、企業諮詢和人力資源管理。
第四、在幼教、中國小的心理諮詢部門從事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工作和心理學教師以及研究人員。
第五、心理諮詢工作者。
第六、在取得行醫執照後,可以前往醫院或心理診所從事心理諮詢和治療的工作,
總體來說,心理學研究生的就業面廣,有人的地方就需要心理學知識。況且這是一門朝陽學科,隨著人們對它了解的加深和社會經濟的發展,需求量將日益擴大,就業前景樂觀。

專科

專業代號:A040109 ;專業名稱:心理健康教育(專科)
類型序號
課程代碼
標準號
課程名稱
學分
類型
考試方式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2
必考
筆試
002
03707

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
4
必考
筆試
003
04729

大學語文
4
必考
筆試
004
00031
3030
心理學
4
必考
筆試
005
05615

心理健康教育概論
4
必考
筆試
006
00466
4208
發展與教育心理學
6
必考
筆試
007
05616

心理測量與評估
6
必考
筆試
007
05617

心理測量與評估
2
必考
實踐考核
008
05618

青少年心理衛生
6
必考
筆試
009
05619

心理諮詢與輔導(一)
6
必考
筆試
009
05620

心理諮詢與輔導(一)
2
必考
實踐考核
010
03372

團體心理輔導
5
必考
筆試
011
04265

社會心理學
6
必考
筆試
012
03518

特殊兒童心理與教育
5
必考
筆試
013
03517

心理健康教育課程設計
6
必考
筆試
相關說明
開考方式
面向社會
報考範圍
全省
主考學校
課程設定
必考課程13門,共68學分;選考課程門,共學分;加考課程門,共學分;

獨立本科段

專業代號:B040110 ;專業名稱:心理健康教育(獨立本科段)*
類型序號
課程代碼
標準號
課程名稱
學分
類型
考試方式
001
03708

2
必考
筆試
002
03709

4
必考
筆試
003
05621

心理的生物學基礎
6
必考
筆試
004
05622

臨床心理學
6
必考
筆試
004
05623

臨床心理學(實踐)
2
必考
實踐考核
005
05624

心理治療(一)
6
必考
筆試
005
05625

心理治療(一)(實踐)
2
必考
實踐考核
006
05626

變態心理學(一)
4
必考
筆試
007
05627

職業輔導
3
必考
筆試
008
05628

團體諮詢
4
必考
筆試
009
03519

心理測評技術與檔案建立
5
必考
筆試
010
04269

人格心理學
6
必考
筆試
011
05951

心理與教育統計
6
必考
筆試
012
04267

學習心理與輔導實踐
6
必考
筆試
013
06999

畢業論文
不計學分
必考
實踐考核
101
00015
3022
英語(二)
14
選考
筆試
102
02108

實驗心理學
6
選考
筆試
103
00471
4247
認知心理
4
選考
筆試
104
00266

社會心理學(一)
4
選考
筆試
201
05616

心理測量與評估
6
加考
筆試
201
05617

心理測量與評估
2
加考
實踐考核
202
05619

心理諮詢與輔導(一)
6
加考
筆試
202
05620

心理諮詢與輔導(一)
2
加考
實踐考核
203
05615

心理健康教育概論
4
加考
筆試
204
00031
3030
心理學
4
加考
筆試
205
05618

青少年心理衛生
6
加考
筆試
相關說明
開考方式
面向社會
報考範圍
全省
主考學校
課程設定
必考課程13門,共62學分;選考課程4門,共28學分;加考課程5門,共30學分;
說明
1、101至104課程中須選考不少於14學分。
2、本專業專科畢業生可以直接報考本專業。教育、醫學類專業專科(或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201至203三門課程。其他專業專科(或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201至205五門課程。
3、本專業僅接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或以上)畢業生申辦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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