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光股份 [600475]是一支股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光股份 [600475]
- 所屬公司 :無錫華光環保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要點一:所屬板塊 機械行業板塊,低碳經濟板塊,美麗中國板塊,江蘇板塊,契約能源板塊,大訂單板塊,長江三角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鍋爐輔機、水處理設備、壓力容器的設計研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製造、銷售;煙氣脫硫脫硝成套設備的設計研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製造、銷售、安裝;金屬材料、機械配件的銷售;環保工程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I級鍋爐(參數不限)安裝、改造、維修;房屋租賃;起重機械安裝、維修(憑有效資質證書經營);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公司所處行業為發電設備製造行業,是國內最早持有最高等級A級鍋爐許可證的八家單位之一;隨著國家限期關停中小燃煤機組的政策出台,以及對資源和環境的越加重視,在今後幾年中, 公司發展前景將變得十分廣闊。
要點三:固廢處理+節能環保概念 公司是國內垃圾焚燒爐製造龍頭企業,在200t/d以上級別垃圾焚燒鍋爐市場占有率第一。生產的單台垃圾焚燒鍋爐日處理垃圾量達到800噸,為目前全球單台日處理量最大的垃圾焚燒鍋爐。公司未來將加大對垃圾焚燒鍋爐,餘熱鍋爐,生物質燃料鍋爐的技術開發力度,並以惠聯熱電和惠聯垃圾熱電為平台,開展垃圾熱電廠運營業務。09年公司引進採用L型爐排的城市垃圾爐排焚燒技術,本次技術轉讓後,公司成為國內在垃圾焚燒技術方面同時具備爐排爐和循環流化床垃圾爐製造能力的企業。
要點四:訂單概念 08年10月,公司與無錫國聯華光電站工程公司簽訂設備銷售契約,公司向無錫國聯華光電站工程公司銷售1台300t/h煤粉鍋爐,2台(套)60t/h燃煤CFB鍋爐,2台(套)50t/h燃煤CFB鍋爐,契約金額總計4160萬元。09年6月,與中國電工設備總公司,哈爾濱博發電站設備製造有限公司就該聯合體總包的波札那MorupuleB電廠4×150MW燃煤火力發電機組中的4台520t/h超高壓循環流化床鍋爐簽訂了鍋爐設備採購契約,契約總額達4.757億元,契約最終交貨期到2011年5月31日。2011年中報披露,目前第四台鍋爐正在發貨中。2011年5月,公司在常熟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3×300t/h 焚燒爐和餘熱鍋爐項目中標,契約總額達4860萬元,契約最終交貨期到2012年1月12 日。2011年中報披露,目前該契約正在按計畫執行中。
要點五:定向增發 2012年7月,公司擬以不低於12.27元/股的價格向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發行不超過4400萬股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54000萬元。此次募集資金將用於競買國聯環保所持工程公司60%股權、受讓周建國等20名自然人所持工程公司5%股權,受讓國聯環保名下約21.08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及坐落於該地塊上總計建築面積為約2萬平方米的17幢房屋建築物的所有權和補充流動資金。此次定向增發募集資金用於資產收購後,優質資產進入上市主體合併範圍,公司的盈利能力將得到增強,財務狀況將得到改善,為實現公司跨越式發展,繼續提升公司市場地位創造良好條件。
要點六:重大契約 2012年5月,公司與北京京西燃氣熱電有限公司簽署了《北京西北熱電中心京能燃氣熱電工程餘熱鍋爐島採購契約》,契約標的是 3 台套 9F 級立式燃氣輪機餘熱鍋爐,契約總價為 2.8993 億元人民幣,契約最終交貨期為契約生效後 10 個月。本契約約占公司 2011年度營業收入的7.45%。
要點七:氣化爐及合成氣冷卻器內件 09年9月,公司與殼牌全球解決方案國際BV公司簽訂《支持第一台SCGP氣化爐及合成氣冷卻器內件交付資質評估服務協定》。根據協定內容,殼牌應為公司提供其開發的通過將煤或焦煤非催化部分氧化產生合成氣的工藝,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工程設計支持服務等,並收取服務費用。氣化爐及合成氣冷卻器內件是殼牌煤氣化技術的關鍵設備,該服務協定的簽訂,利於公司為殼牌煤氣化技術用戶提供氣化爐及合成氣冷卻器內件設備。
要點八:電廠脫硝項目 2011年3月,公司與宜興王子環保科技公司,江蘇新動力風險投資公司,無錫索源電子科技公司共同出資設立無錫華光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暫定名),新公司註冊資本2000萬元,其中公司出資700萬元,占35%。新公司主要從事電廠脫硝項目的設計,以及脫硝催化劑的生產和銷售。此次投資將有利於公司產品結構調整,提升公司技術研發水平,並獲得投資收益。
要點九:煤氣化循環發電關鍵設備項目 09年9月,擬1.5億元投建關於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關鍵設備及大型垃圾焚燒裝備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擬建項目:公司引進日本日立造船株式會社L型爐排的城市垃圾爐排焚燒技術,引進比利時CMI公司大型燃氣輪機臥式餘熱爐技術,與荷蘭殼牌公司簽署《支持第一台SCGP氣化爐及合成氣冷卻器內件交付資質評估服務協定》,購置相關設備145套,利用現有廠房投資改建的承載300噸的重型車間約10200m2,項目建設期限09年9月-2011年7月。項目達產後年經濟效益可實現年新增銷售額3.7億元,新增利稅5427萬元。
要點十:參股金融 公司持有江蘇銀行829.42萬股,初始投資金額500萬元,2010年末賬面價值為465萬元。公司06年6月出資600萬元(占5%)參與設立國聯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2億元),2010年8月,公司向國聯財務增資1900萬元(仍占5%)。
要點十一:實際控制人實力雄厚 無錫市國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國聯集團)全資子公司國聯環保持有公司46.17%股權,國聯集團是無錫市政府出資設立並授予國有資產投資主體資格的,集金融證券,電力投資,電氣設備生產於一體的大型企業集團。
要點十二:高新企業+稅收優惠 08年12月信息,公司被認定為江蘇省08年度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根據規定,公司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後三年內(含08年),公司所得稅率由25%調整為15%。另公司控股的無錫惠聯垃圾熱電公司被認定為資源綜合利用電廠,有效期兩年。根據相關檔案,無錫惠聯垃圾熱電有限公司自08年起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
要點十三:契約能源管理補貼 為加快推行契約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中央財政決定2010年安排20億元,用於支持節能服務公司採取契約能源管理方式在工業,建築,交通等領域以及公共機構實行節能改造。對節能服務公司以節能效益分享型契約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年節能量在500噸標準煤及以上,10000噸標準煤以下的工業節能改造項目給予獎勵,其他節能改造項目的節能量下限放寬到100噸標準煤及以上。獎勵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負擔。中央財政獎勵標準為240元/噸標準煤,省級財政獎勵標準不低於60元/噸標準煤。
要點十四: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8月,公司制定未來三年(2012-2014)分紅回報規劃。未來三年內,公司採用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除《公司章程》規定的重大投資計畫或者重大現金支出情形以外,公司在當年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的情況下,未來三年,每年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利潤分配方案,但未來三年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原則上不少於當年實現的公司可供分配利潤的10%,且未來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原則上不少於該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