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師範大學美術學院學生會工作管理制度

華中師範大學美術學院學生會是分團委管理下的一個學生組織,是一個由學生自主管理並始終以學生為第一服務對象的團體。學生會幹部應本著“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工作宗旨、“主動、積極、負責”的工作態度和“分工、協調、合作”的工作理念,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為了進一步規範各項工作,有效發揮各部門的作用,學生會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基本要求,工作守則,

基本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忠誠於黨的教育事業,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2. 熱心學生會工作,有團結協作精神,勇於開拓創新,積極進取。以身作則,嚴於律己,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在學生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3. 密切聯繫民眾,虛心聽取民眾意見,注重調查研究。
4. 養成良好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習慣,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文化修養和工作能力。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積極反對營私舞弊,以權謀私、誹謗攻擊他人等有損組織的行為。
5. 監督學生會工作的開展情況,積極提出有利於學生會發展的意見。
6. 工作態度端正、勤勤懇懇、腳踏實地、嚴以律己。
7. 工作方式得體、不一意孤行、不搞個人主義。
8. 樹立為同學服務的意識,不擺學生幹部的架子,積極熱心地為同學服務,做好學生幹部工作。
9. 工作當中公平、公正;對同學一視同仁,不濫用職權。
10. 積極參加學校和學院的各項工作和活動,做出學生幹部的榜樣,起到模範帶頭的作用。
11.積極與同學們溝通,了解同學們中間的學習和工作的情況,以便更好的工作,更好的為同學們服務。
12.爭取工作和學習兩不誤,不能顧此失彼,做到學習上進,工作積極。
13. 積極主動地幫助學習落後的同學提高成績,對生活上有困難的同學,爭創勤工助學崗位和獻愛心活動。
14.工作當中積極維護學校和學院的聲譽,樹立師大學生的良好形象,展示師大學生文明、守紀的精神面貌。

工作守則

1. 學生幹部必須遵守學生會管理體制,做到例會、值班到會、到崗、到心。
2. 學生幹部要本著全心全意為同學的態度,發揮開拓創新和實事求是的精神,虛心納諫,爭取在任期內有開創性成果。
3.主席團協調安排各部門工作,具體工作由各部門部長負責,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責任制。
4.學生幹部要認真對待每一項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積極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並在此基礎上做到各部門工作協調、合作。
5.學生會所有工作以促進團結、加強成員之間的配合協作為主旨,做到分工不分家。
6.學生幹部代表著學生會的形象,應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公正、客觀地對待每項工作。工作上有意見應及時提出,不得存在有損學生會聲譽的行為。
7.積極宣傳學生會的政策決定,及時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同學的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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