菑新畲

周代的三種土地耕作方法。初墾之田為菑。《爾雅•釋地》說:“田一歲曰菑。”菑的本義指剷除草木,《淮南子•本經》說:“菑榛穢,聚埒畝,芟野菼(莽),長秀苗。”便是對初墾田地耕種情況的概括。新是開墾過後經一年之田,故《爾雅•釋地》謂“二歲曰新田”。畲是開墾後經兩年之田,所以《爾雅•釋地》說“三歲曰畲”,孫炎注謂“畲,和也,田舒緩也”,可見畲田已和菑、新有所區別。田地一般連續耕種3年以後,地力耗竭,故需拋荒休閒,每隔3年要更換土地並遷徙住處,以進行相應的調整。春秋戰國時代,社會生產力發展,農作技術,特別是施肥技術已有很大提高,所以新、畲的耕作制度便逐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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