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菏澤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47號)和《中共菏澤市委菏澤市人民政府關於菏澤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菏發〔2009〕25號),設立菏澤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菏澤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職能科室:10個
  • 行政編制:44名
  • 局長:1名
概述,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工作動態,

概述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菏澤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47號)和《中共菏澤市委菏澤市人民政府關於菏澤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菏發〔2009〕25號),設立菏澤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三)劃入市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法規;參與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四)負責藥品零售許可和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地方醫療機構製劑標準和中藥飲片炮製規範。
(五)負責藥品、醫療機構製劑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藥品、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負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監督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醫療器械質量;核發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
(七)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中藥材專業市場;依法監測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發布相關的安全信息。
(八)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化妝品衛生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擬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髮展、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食品醫藥產業發展規劃。
(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等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信息發布等工作。
(十一)負責實施執業藥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統計、安全保密、督查督辦、宣傳報導、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信息發布等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黨群工作;協助管理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導(班子)幹部;指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實施執業藥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派出機構的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擬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髮展和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食品醫藥產業發展規劃;負責食品藥品抽樣檢驗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派出機構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參與起草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審核本局行政處罰決定;負責行政複議、應訴、賠償、組織聽證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民眾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和法制建設工作。
(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
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的抽樣檢驗、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參與或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調查處理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時發布相關信息。
(六)保健食品監管科
承擔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保健食品抽樣檢驗工作;依法監測保健食品廣告;組織查處保健食品有關違法行為;及時發布相關信息。
(七)化妝品監管科
承擔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化妝品衛生許可、抽樣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查處化妝品有關違法行為;及時發布相關信息。
(八)藥品安全監管科
承擔藥品安全和醫療機構製劑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藥品、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標準;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製劑標準和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藥品生產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及中藥品種保護制度;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承擔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許可和藥品委託生產初審工作;組織查處藥品安全違法行為。
(九)藥品市場監管科
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和流通環節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承擔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監督管理網際網路藥品交易行為;依法監測藥品廣告;承擔中藥材專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抽樣檢驗,發布相關安全信息;承擔藥品批發和零售、零售連鎖企業相關人員上崗前的考試考核工作;監督用藥人中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十)醫療器械監管科
承擔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醫療器械質量;組織實施醫療器械標準;承擔醫療器械產品抽樣、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發布相關安全信息;依法監測醫療器械廣告;依法核發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組織查處醫療器械有關違法行為。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牡丹區分局、開發區分局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牡丹區分局和開發區分局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負責轄區內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44名(含牡丹區分局、開發區分局行政編制),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25名(含牡丹區分局、開發區分局領導職數)。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 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以及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條件的建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工作動態

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深入開展道德教育活動
為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努力形成愛崗敬業、崇尚文明的良好氛圍。近日,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按照市局指示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紮實開展道德教育活動。
該中心認真研究制訂教育活動方案,專門召開會議,傳達學習活動檔案精神,強調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社會公德建設、職業道德建設、家庭美德建設和個人品德建設的重要意義,引導全體幹部職工積極參加實踐活動,用業餘時間閱讀中華傳統道德經典,認真撰寫讀後感,組織交流學習體會;並決定每年定期推出道德先進典型,對事跡突出的先進個人,在年度考核中給予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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