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監察局

菏澤市監察局

菏澤市監察局是負責全市行政監察的政府職能部門。1988年1月,菏澤地區監察局設立。1993年3月,中共菏澤地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與菏澤地區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項職能。2000年12月,中共菏澤地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改為中共菏澤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菏澤地區監察局改為菏澤市監察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菏澤市監察局
  • 成立日期:1988年1月
人員編制,基本職責,領導信息,

人員編制

市紀委、監察局編制總數84人(其中行政編制74人,事業編制10人),現有在職幹部職工80人(其中公務員72人,事業編制人員8人)。

基本職責

(一)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履行行政監察法所規定的監察工作職責,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的決定,監察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市政府及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
(二)負責調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市政府及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有關規定和責任人所犯錯誤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四)調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區政府制定有關政策、規章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五)會同市直機關各部門以及各縣區政府,做好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縣區監察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人選;負責監察局派駐市直各部門除“市管幹部”以外的監察室的領導幹部的職務任免,組織和指導全市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完成省監察廳和市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姓名
職務
工作分工
郝秀良
監察局副局長
正縣級紀律檢查員
負責監察局日常工作,分管監察綜合室
王道文
市紀委常委、糾風辦主任
主持糾風辦工作
姜繼彬
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協管紀檢監察一、二、三室
趙中華
監察局副局長
分管執法監察室
王訓華
正縣級紀律檢查員
分管行政效能投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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