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煤炭管理局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煤炭行業規劃和政策;參與研究全市煤炭綜合開發的發展戰略和統籌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菏澤市煤炭管理局
  • 地址:菏澤市
  • 作用:研究擬定全市煤炭行業規劃
  • 主要職責:依法對全市煤炭行業執行法律
所屬轄區,主要職責,

所屬轄區

菏澤市

主要職責

(一)合理開發利用全市煤炭資源,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
(二)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研究提出煤炭產運需銜接和有關政策的建議;指導煤炭行業的節能、環保工作。
(三)代表市政府對轄區內煤礦安全生產進行監管;依法整頓、關停違法開辦和經營的各類煤礦,規範煤炭生產經營秩序;組織指導煤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依法對全市煤炭行業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煤炭行業執法人員的培訓和執法隊伍的建設;指導協調全市煤炭行業的法制工作。
(五)掌握和分析全市煤炭工業生產動態,匯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煤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組織指導全市煤炭行業的科技創新和教育培訓工作。
(六)負責全市煤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發展我市煤炭進出口貿易。
(七)參與煤礦建設工程設計的初審;審查國有煤礦採礦權轉讓方案;審查、報批煤礦建築物、水體、鐵路壓煤開採方案設計和關閉、報廢礦井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建設煤礦公共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區。
(八)代表市政府負責協調、指導和督促礦區壓煤村莊的搬遷、賠償、安置工作;協調採煤塌陷區治理和地礦關係、工農關係,促進礦區和地方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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