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房產管理局為主管全市房產管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和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房產管理科、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科、物業管理科、拆遷管理科、房地產開發管理科等7個職能科室和房產交易中心、房產檔案館、房地產信息中心、房屋安全鑑定中心、房產交易監理中心、拆遷服務中心、開發區房產管理中心、房屋租賃管理中心等8個事業科室,下屬房地產測繪中心和中房物業等2個企業。
基本信息
沿革
1997年11月— 2001年1月,菏澤地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菏澤地區房地產管理處,1997年10月更名為菏澤地區房地產管理局),負責住房委員會日常工作,制定房改房管政策法規,組織實施協調,承辦地直確權發證、租賃交易、評估抵押、產權管理等業務,隸屬菏澤地區建委。
2001年1月—2003年3月,菏澤市房地產管理局(菏澤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房產業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房產業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房產市場管理以及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房產登記確權發證工作。負責市住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隸屬菏澤市人民政府。
2003年3月—至今,菏澤市房產管理局(掛菏澤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菏澤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房產業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房產業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房產市場管理以及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房產登記確權發證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物業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房產開發管理;研究制定全市經濟使用住房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的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市住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隸屬菏澤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