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菏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菏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菏澤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菏澤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貫徹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職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菏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菏澤市中華路1009號(市政府院內)
  • 所屬部門:菏澤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張體信(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編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協調解決全市現代化工業體系建設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近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和建議。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動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市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編制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導向目錄,提出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措施和意見。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五)負責研究提出全市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參與擬訂全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負責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品牌建設。
(六)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全市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行業發展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全市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全市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全市食鹽專營管理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市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指導全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有關問題。協調推進全市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
(八)研究提出全市網際網路與工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全市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與工業深度融合。加快全市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指導推進全市企業信息化建設。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
(十)負責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推進全市企業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擬訂全市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省無線電管理的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我市無線電管理的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加快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轉變政府職能。
1.加強監督管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
2.提高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分析水平,加強行業發展趨勢研究,創新行業管理模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3.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最佳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環境。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需要由市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需要報省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上報。需要報國家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上報。
2.關於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管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擬訂我市相關規劃、政策,指導我市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相關工作,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負責將其與全市能源規劃相銜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實施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與市政府辦公室(市大數據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政府辦公室(市大數據局)負責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4.關於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海關、稅務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機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成品油消費稅以及違規退稅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稅違法犯罪活動。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省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市商務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按照規定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市發展改革委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加強成品油生產經營環評條件審查,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成品油交通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規範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市應急局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工業產品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
5.關於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進出口以及相應儲存;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產品質量;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單位,組織銷毀處置生產、經銷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市公安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的購買、使用以及相應儲存;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許可民用爆破企業和作業人員;監督指導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安全保衛、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許可民用爆炸物品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組織銷毀處置使用、運輸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偵查非法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未經許可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違法行為。
6.關於節約用水管理。市水務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和計畫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定額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縣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指導城市節水工作,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城市節水工作的要求。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節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發布高耗水工藝、設備和產品的具體名錄,落實工業節水工作的要求。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7. 關於城鎮燃氣行業管理。市城管局負責監管城鎮民用燃氣經營企業,監管城市燃氣門站及下游燃氣設施;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燃氣門站上游設計壓力在4MPA以上的天然氣長輸管道的安全監管,指導、監督門站上游長輸管道企業履行管道保護義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履行工業企業管理職責,指導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體信
副局長:馬學臣、洪賀、李永(掛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工作。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相關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綜合法規科。負責匯總編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綜合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情況,起草局機關綜合性文稿。組織研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承擔和協調重大課題的調研。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
(四)企業科(加掛信訪維穩科牌子)。負責制定全市企業培訓規劃,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工程。負責推進校企合作培養人才工作。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制定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開拓市場和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推進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全系統信訪維穩工作。
(五)產業政策科。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建議。牽頭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淘汰落後產能有關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擔促進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發展相關工作。組織推動工業旅遊和工業文化發展,加強工業文化遺產保護。負責培育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規劃與技術改造科。負責牽頭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綜合性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研究提出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編制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導向目錄,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牽頭相關業務科室負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的新舊動能轉換工作。
(七)化工和材料產業科(加掛綠色發展推進科牌子)。負責化工、材料行業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推進化工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產業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細化方向發展。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統籌推進綠色製造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發展循環經濟的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組織推進新能源、新材料的開發和推廣套用。推進新能源、新材料產業生產套用示範平台和創新項目建設。培植新能源、新材料產業骨幹企業,壯大產業規模。推進新能源、新材料產業集聚發展,建設特色產業基地。研究國內外材料產業發展情況並提出建議。組織推進相關原材料行業結構調整和產能置換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負責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八)技術與裝備產業科。負責研究提出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培育發展新興產業。負責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品牌戰略,指導“好品山東”品牌建設。參與指導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行業質量工作。負責裝備製造業、汽車工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航空航天、軌道交通、高端醫療、工業機器人、高檔工具機、智慧型農機等高端裝備產業發展。研究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智慧型製造裝備研發生產和推廣套用。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組織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和國產化。協調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負責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九)消費品產業科(加掛鹽業科牌子)。負責食品、醫藥、家電、鹽業、輕工、紡織服裝等行業管理工作,推動落實行業發展規劃。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承擔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工作。負責落實食鹽定點生產、批發專營制度、食鹽儲備、應急管理制度和專業化監管體制。負責食鹽生產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食鹽專營工作監督檢查責任,組織查處食鹽專營方面的違法行為。引導輕工、紡織服裝等行業合理布局,促進行業結構最佳化和產業升級。研究分析輕工、紡織服裝等行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運行監測協調辦公室(掛安全生產監管科牌子)。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近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落實國家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政策以及省、市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產、銷售、儲存的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民爆企業抓好本質安全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督促全市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信息化辦公室。負責統籌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研究提出全市工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網路、平台、安全體系建設。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工業深度融合,推進工業電子商務發展。加快信息技術在工業領域的套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指導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電子信息產業政策規劃、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
(十二)民營經濟工作辦公室。貫徹落實國家發展中小企業、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促進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推進非公有制經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和組織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合理布局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組織開展中小企業創業輔導,推進創業創新基地建設。負責組織開展中小企業隱形冠軍培育和瞪羚、獨角獸、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作。
(十三)無線電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無線電管理基礎技術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劃分、規劃和指配。按許可權負責無線電台(站)無線電檢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組織無線電管理法規宣傳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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