莿榴館

“十三組” 莿榴本是一種帶刺且有毒的果實,潮州人用它作流氓的代稱,莉榴館是指潮州城裡舊時的十三個幫會組織,總稱是“十三組”。

起源,場館設定,舞鯉隊,鑼鼓館,

起源

他們自己則將駐地稱之為“館”,並冠以高雅的名字,如:駐考院前的稱“考院館”,號為“蓬儀軒”;駐真君宮前的稱“真君館”,號為“永義居”;駐岳伯亭前的稱“岳伯館”,號為“集毅社”等等。每個館設有首領,分為大佬、二佬、三佬和四佬,下設理事會,分工管理財務、聯絡,制訂對外策略等事宜,並聘請地方的頭面人物擔任顧問。

場館設定

每個館的人數不等,多的達300人,少的也有100多人,除了小部分迫於無奈而參加的小商、小販、苦力外,大都是些莿榴、地痞、亡命之徒。
館與館間各自分散獨立活動,並按城裡百姓素來就近供奉某個廟的習慣,劃分勢力範圍。如中府館包的是香包廟區域,道前館包的是關爺宮區域,城頂館包的是天后宮區域,並向本區域的商號、攤販、居民攤派經費。
這些館名義上是維持治安,夜間持棍棒、大刀結夥在大街小巷巡邏,也主持游神賽會,實際上是不務正業,仗勢尋釁滋事、盜竊聚賭、強提(捐)硬派、強取白食、姦淫拐騙、包煙(鴉片)庇賭、暗設娼寮。

舞鯉隊

這些館由來已久,歷史比較複雜。大約在清鹹豐年間太平天國革命運動失敗之後,各地舉辦團練,訓練鄉勇,協助官兵維持治安。
當時潮州城也招集壯丁為鄉勇,請拳師教拳練刀。操練、防守之餘,為助興娛樂,組織舞鯉魚隊,作《鯉魚朝龍》之舞,夾以拳術、刀槍表演。漸漸發展到拜師學藝,初步形成了聚徒設館。每逢游神賽會或別的什麼節日,紛紛派出舞鯉隊,配以鑼鼓,競相獻藝。因為符合尚武精神,於團練有益,又可點綴太平,官府自然認可,百姓也很歡迎。後來,團練雖已解散,舞鯉隊、鑼鼓隊還依然存在。

鑼鼓館

清末民初,舞鯉衰落,代之而興的是演鑼鼓,請樂師到館當老師,並在原來基礎上發展成鑼鼓館。各館的成員大多是喜歡鼓樂的閒人及小商販、小職員等。後來館與館在迎神賽會中爭雄奪勝,明爭暗鬥,產生了矛盾。為了擴大勢力壓倒別館,紛紛網羅了社會的莿榴、盜賊、打手充當館員。為了支付沉重的活動經費和滿足自身花天酒地的揮霍所需,只得投靠當地統治階級,藉助他們的勢力設煙館、置娼寮,坐地分贓,並強硬攤派,勒索百姓錢財。鑼鼓館也變成莉榴館,成了萬人髮指的地頭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莿榴館被人民政府徹底清理。但作為民間藝術的潮州大鑼鼓和鯉魚舞,不僅被繼承下來,還有了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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