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萊·明托改革法案

莫萊—明托改革法案,亦稱“1909年印度議會法案”或“莫萊—明托改革”。英國印度事務大臣莫萊和印度總督明托共同提出的印度立法改革法案。根據1909年3月英國議會通過的《印度議會法案》於5月25日開始實施。主要內容是擴大各級立法議會(參事會)成員名額。總人數由原來124人增加到331人,其中民選議員由39人增至135人。中央立法議會(或帝國立法參事會)名額由16人增至60人。其中33人由政府任命(28人是官職人員,5人由總督在非官職人士中任命),剩下27人民選。總督任中央立法議會主席。議員無立法實權。省立法議會議員名額是,大省各50名,旁遮普省和緬甸省各為30名。民選議員受到財產資格等條件限制,在3億多居民中,選民僅5000人。此外,為穆斯林居民設單獨選區。改革沒有觸及英國殖民統治,旨在於拉攏印度上層階級,製造宗教糾紛,破壞印度民族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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