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昆·莫茨,英文名Robert·Kuhn·Mautz,代表作品有《審計哲理》,使其成為1978年被選入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的唯一一位會計大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莫茨
- 國籍:加拿大
- 出生地: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威廉堡
- 出生日期:1915年4月12日
- 主要成就:經濟上傑出的成就,以及其傳世之作《審計哲理》
簡介
生平
在莫茨一歲之前,他們全家返回到美國,先是定居在明尼蘇達(Minnesota),不久又搬遷到北達科他(GrandForks)。在北達科他,莫茨開始接受當地學校的啟蒙教育和初等教育,1933年高中畢業。1937年,他從北達科他州立大學(theUniversityofNorthDakota)獲得了學士學位。1938年和1942年,他先後在伊利諾伊大學(theUniversityofIllinois)獲得碩士和博士學位。1940年莫茨被獲準成為伊利諾州的一名註冊會計師。
1942年,莫茨進入芝加哥的德羅伊特-赫斯金斯-塞爾斯(DeloitteHaskins﹠Sells)會計師事務所工作,成為了一名普通的會計職員。從1942~1943年,他僅僅在這個公司工作了一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他志願加入了美國海軍並在在部隊服役兩年(1943-1945)。二戰結束後,莫茨返回到德羅伊特~赫斯金斯~塞爾斯會計師事務所,再次開始了他的註冊會計師生涯(1945-1946)。1946年莫茨離開原事務所,來到亞歷山大-格蘭特(Alexander﹠Grant)會計事務所,雖然這是一個規模要比德羅伊特-赫斯金斯-塞爾斯會計師事務所(DeloitteHaskins&Sells)小一點的事務所,但他認為在那裡可以獲得豐富的經驗,以幫助其實現在開始從事公共會計師職業時就定下的基本目標——進入教育界。
1948年秋天,莫茨返回到伊利諾伊大學開始其教學生涯,並先後擔任助理教授(1948-1949)、副教授(1949-1954)和教授(1954-1972)等職。在1968~1969學年期間,莫茨作為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AmericanInstitute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簡稱AICPA)第一位卓越的客座教授任教於明尼蘇達州立大學。1972年2月,莫茨離開伊利諾伊大學,成為安永會計公司(Ernst&Whinney)的合伙人之一,在此期間,他幫助公司制定了許多規章並成為公司對外的發言人,來應對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簡稱FASB)和其他相關機構。1978年,莫茨在達到公司的法定退休年齡後離職,其後成為密西根州大學(UniversityofMichigan)所設專門從事會計教育和研究的機構——佩頓會計教育研究中心(thePatonCenterforAccountingEducationandResearch)任主任,直到1985年從大學退休。
1939年的9月9日,莫茨和露絲·S.尚德伯(RuthS.Sundby)結婚,婚後育有三個孩子。莫茨的興趣愛好比較廣泛。在他閒暇的時候,喜歡攝影,打羽毛球,划船,滑雪,野營,散步和讀書等等。
貢獻與榮譽
莫茨一生獲得許多榮譽:1970年,他獲得美國會計協會和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聯合頒發的美國會計文化傑出貢獻獎(theAICPA-AAA'sNotableContributionstoAccountingLiteratureAward);1971年,榮獲貝塔·阿爾法·普賽基金獎(BeteAlphaPsiFoundation);1976年,獲美國國家審計總暑最佳服務獎(theGeneralAccountingOfficePublicServiceAward);1979年,獲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最高榮譽——美國註冊會計師金質獎(theAICPA'sGoldMedalAward);1984年,獲了美國會計學會(AAA)的傑出會計學教育獎。
學者們普遍認為,鑒於莫茨不僅是會計公司的合伙人,同時也是專業的公共會計監督委員會的成員之一的特別身份,因而在專業領域中,他能夠有意識地把很強的會計理論背景和廣泛的會計實踐巧妙地接合起來,故有著別人無法比擬的廣泛獲取會計知識的途徑。著名會計學者佛瑞德·諾曼里(FredNeumann)曾這樣評價他:“在審計領域,他是一位傑出理論研究先驅。如果將其與他嫻熟的教書育人風格結合起來,那么你就會了解到他為什麼是一個完美無缺的老師。他幾乎被美國每個主要的會計和審計團體所聘任,並對其一些專門活動做深入研究。他的認真地調查,深刻地理解和合乎邏輯的推理已經啟發他的學生和專業人士數十年。”
著作簡介
與他人合著的著作主要有:1961年,和侯塞因·A.夏拉夫(HusseinA.Sharaf)合作完成的《審計哲理》(ThePhilosophyofAuditing);1964年,和E.J.DeMaris,PhilipE.Fess,C.A.Moyer,KennethW.Perry,ArthurR.Wyatt,andV.K.Zimmerman等人合著《基本會計假設和原則》(AStatementofBasicAccountingPostulatesandPrinciples);1970年,和F.L.紐曼恩(F·L·Neumann)合著的《公司審計委員會》(CorporateAuditCommittees);1977年,和F.L.紐曼恩(F·L·Neumann)合著的《公司審計委員會的政策和實踐》(CorporateAuditCommittees:PoliciesandPractices);1978年,和喬治·梅(W.O.May)合著的《競爭經濟環境下的公司財務披露》(FinancialDisclosureinaCompetitiveEconomy);1980年,和瓦特·G.凱爾(WalterG.Kell)、MichaelW.Maher、AlanG.Merten、RaymondR.Reilly、DennisG.Severance和BernardJ.White等人合著《美國公司的內部控制:國家的藝術》(InternalControlinU.S.Corporations:TheStateoftheArt);等等。
著作解析
為了建立一個統一的審計基礎理論,莫茨與其學生夏拉夫開始了地審計理論的探索。他們堅信審計也有自己的理論,不僅存在著對開展實務直接幫助的基本的假設和知識體系,而且通過了了解審計理論體系可以引導審計人員合理地解決他們面臨的錯綜複雜的現實問題。在隨後的幾年裡,他們圍繞著建立審計理論這一中心課題進行了大量的研究活動。他們發現在審計行為和思維的背後,存在著理論根據和基本的原理,如果將這些根據和原理的抽象化、系統化,對於解決實際問題是至關重要的。莫茨和夏拉夫運用哲學中的一些概念和方法,對各種審計現象進行了哲理式的思考。他們認為,應從理解、展望、洞察和想像四個角度去進行全方位的探索。他們的觀察出審計具有集合科學的性質,所以,莫茨和夏拉夫試圖在不同的科學之間架起橋樑,將數學、行為科學、邏輯科學、道德學的一些研究方法滲透到審計中來,在這樣一個更為寬厚的基礎之上,他們豐富和發展了審計理論這門新的學科。1961年,莫茨和夏拉夫完成了《審計哲理》一書。此書是莫茨運用深邃的哲學思想進行理論研究的成果,詳盡地闡述了作者對於建立審計理論學科的獨特見解。
《審計哲理》一書是審計學原理的精華,它在審計理論的論述上系統、深入、全面,而且是針對若干現實的審計業務問題,把實踐經驗上升到理論,開拓了審計理論研究的先河,對世界審計理論與方法的發展都有卓越的貢獻,不愧為當代的審計的經典著作,被許多審計學者譽為審計理論的第一里程碑。該書包括“審計理論的探求”、“審計方法論”、“審計假設”、“審計理論中的概念”、“審計證據”、“應有的審計關注”、“公允表達”、“審計的獨立性”、“審計的道德行為”和“審計的展望”等十篇主題。此書的結論是:解決實際問題的唯一積極方法,就是建立和運用理論。這就必然要求認識到審計是一門科學,去建立和運用理論。本書所傳遞的核心信息是,審計理論體系由五個層次組成。在最低的層次,是其哲學基礎;第二層次,是從哲學基礎推出的假設,他為基本概念的發展提供了基礎;概念結構為第三層次;以其為核心,可以形成第四層次的套用標準,即豐富的理論觀念;最後,是可以產生用來指導實務家的指南。
《審計哲理》中的審計思想,對審計理論研究的影響是深遠的,對審計基本概念、審計基本假設、審計方法論研究的影響更是深遠的。繼《審計哲理》之後,英國審計學家湯姆·李教授的《公司審計理論》、戴維·弗林特教授的《審計原理和原則》、美國審計學家尚德爾教授的《審計理論》、加拿大審計學家安德森教授的《外部審計》、我國著名審計學家楊時展教授的受託責任審計學說、還有沃爾尼采爾《作為獨立鑑定的審計》、郎德《作為驗證財務信息的審計》等,都受到《審計哲理》一書的影響。特別值得指出的是,《審計哲理》對管理審計理論的研究,同樣有著重要的影響。美國會計學家蘭根德費爾教授和羅伯遜教授在研究獨立管理審計理論結構時,就充分借鑑了《審計哲理》中的審計假設理論,提出了八條管理審計基本假設。
《審計哲理》作為一部經典著作、一部里程碑式的著作,已經為20世紀後半期審計科學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在21世紀,她將繼續作為推動整體審計科學發展的歷史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