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三比克基督教

【莫三比克基督教】(Christianity in Mozambique)莫三比克基督教各派的統稱。莫三比克總人口約1968萬(2000年),基督徒約1134.6萬,約占總人口57.65%。其中新教有宗派48個,約164.1萬人,獨立宗派有506個,約441萬人,聖公會有宗派1個,約10萬人,天主教有宗派1個,約410萬人,東正教有宗派1個,約1000人,新興宗派有1個,約10.5萬人。有9種語言的足本《聖經》譯本,5種語言的《新約聖經》譯本,9種語言的非足本《聖經》譯本。新教教會有: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神召會、聯合浸信會、長老會宣聖會衛理公會、浸信會聯會、神的全備福音、莫三比克改革宗、神的教會(安德遜)等:獨立宗派教會有:非洲神召會、獨立教會(100個)、新聯盟會等;新興教派教會有耶和華見證會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莫三比克基督教
  • 外文名:Christianity in Mozambique
1505年,葡萄牙殖民者入侵莫三比克;1510年,占領沿海地區,天主教傳入。1577年,多明我會來此傳教;1610年,耶穌會來此傳教。1700年,淪為葡萄牙的保護國。在葡萄牙對耶穌會(1759年)以及其他宗教修會(1834年)的壓制下,基督教幾乎消失。19世紀晚期重新恢復基督教活動。1884—1885年瓜分非洲的柏林會議上,莫三比克被劃為葡萄牙殖民地。1897年,由葡萄牙總督進行直接統治,稱為“葡屬東非洲”。1910年葡萄牙君主制崩潰後,政教正式分離,但從未完全付諸實施。1919年,政府恢復對教會學校的補助。1926年,薩拉查上台後,法律認可教會對非洲進行歸化教育方面的特殊地位。1930年頒布殖民法,給予天主教會以不同於其他宗教團體的特權地位。1940年的梵蒂岡-葡萄牙協定和1941年的教會法規定對以前歷屆政府沒收的教會財產恢復補償,給天主教會傳教計畫提供補助,限制非天主教的外國傳教士活動,禁止其他國家天主教傳教士入境,至此主教區得以建立。1951年,葡萄牙將其改為“海外省”。1962年6月,莫三比克解放陣線成立。1975年獨立前,全國有天主教堂100座,傳教士分屬方濟各會、多明我會、本篤會、聖神會等。獨立前10年,傳教士與殖民政府之間關係緊張。1975年6月25日正式宣告獨立,稱莫三比克人民共和國。獨立後1975—1982年,政府對羅馬天主教會以及其他教會採取敵意態度,沒收天主教會占有的土地等財產。1988年後,政教關係恢復正常,允許教會開辦學校、醫療機構等。羅馬天主教在首都馬普托設有大主教區。自17世紀,葡萄牙殖民當局對其他國家的傳教士採取限制政策,新教發展較慢。最大的新教傳教團是英國聖公會,在尼亞薩和萊本博設有傳教點;最大的新教組織為神召會,有會眾29萬,教堂88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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