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縣國家稅務局

莒南縣國家稅務局

莒南縣國家稅務局為正科級行政單位,主要負責莒南縣境內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莒南縣國家稅務局
  • 地區:莒南縣
  • 行政等級:副科級行政機構
  • 直屬機構:稽查局
  • 黨員:156人
概述,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一)內設機構,(二)直屬機構,(三)派駐機構,(四)事業單位,

概述

莒南縣國家稅務局】莒南縣國家稅務局為正科級行政單位,主要負責莒南縣境內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國稅局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稅政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畫統計科、信息中心、車輛購置稅辦公室、辦稅服務廳9個職能科室。設局黨組和機關黨總支,有10個黨支部。有幹部職工161人,。1998年9月,原稽查分局更名為稽查局。1998年12月,撤銷北園徵收分局,原北園徵收分局所轄北園鎮歸直屬徵收分局管理,澇坡鄉歸柳溝徵收分局管理,陡山鄉歸大店徵收分局管理。2001年5月,縣國稅局直屬徵收分局轉換職能,更名為城區稅務分局。2001年9月,縣國稅局柳溝分局遷到澇坡鎮,更名為澇坡稅務分局。2004年4月,縣國稅局收縮一線機構,坊前稅務分局同時稱為稅源管理一科,澇坡稅務分局同時稱為稅源管理二科,洙邊稅務分局同時稱為個體稅務分局,2008年3月,城區稅務分局同時稱為開發區稅務分局,以上機構兩個名稱同時使用。以上所列單位均為副科級行政機構。
莒南縣國家稅務局

主要職責

莒南縣國家稅務局是主管莒南縣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縣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縣經濟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轄區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縣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縣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縣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縣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縣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家稅務分局領導班子。
(十)負責本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縣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縣稅收科研、學術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鑑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縣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臨沂市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稅政科(綜合業務一科)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落實;對管理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並負責制訂具體稅收征管辦法。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負責稅收徵收管理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等涉稅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負責行政執法檢查、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稅務行政複議、稅務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減免稅、稅收返還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批、審核及上報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內資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所得稅減免及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所得稅的審批、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呆帳稅金、緩繳稅款、稅務文書、稅收管理證明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和推廣工作;負責稅控器具的推行管理工作;負責征管質量綜合考核的牽頭組織工作;負責稅務中介機構的監管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征管科(綜合業務二科)
負責所有外資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所得稅減免及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所得稅的審批、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外資企業所得稅稅源管理工作;負責國際稅收協定的執行;負責涉外稅收審計及審核評稅工作;負責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計畫統計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辦稅服務廳(城區稅務分局)
辦稅服務廳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稅源管理科(坊前稅務分局)
負責對所轄納稅人開展納稅評估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評估,貫徹落實納稅評估的有關方針、政策,並制定有關納稅評估的方法、制度;協調有關科室實施防偽稅控系統、稅控裝置、電子報稅等現代化征管手段的具體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成品油納稅評估系統的套用;負責向稽查移交涉稅案件和稽查的選案工作;負責轄區內一般納稅人企業生產經營、會計核算、納稅申報情況的監控管理;負責所轄一般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的監管;負責按規定的許可權、程式對納稅人稅收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負責對所轄一般納稅人企業申請一般性事項進行核查;負責對所轄未按期申報和繳納稅款的納稅人進行催報催繳;負責所轄區域的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複議、聽證、訴訟和舉證工作;負責所轄一般納稅人企業基本信息的調查採集工作;負責協稅護稅及與司法等部門協調配合工作;負責丟失被盜專用發票和流失發票的登記、核查;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一般納稅人企業的行業性評估及重點評估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稅源管理一科(澇坡稅務分局)
負責對所轄納稅人開展納稅評估工作,貫徹落實納稅評估的有關方針、政策,並制定有關納稅評估的方法、制度;負責向稽查移交涉稅案件和稽查的選案工作;負責轄區內除涉外企業及一般納稅人企業以外其他企業生產經營、會計核算、納稅申報情況的監控管理;負責所轄非增值稅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的監管;負責按規定的許可權、程式對納稅人稅收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負責稅務行政複議、聽證、訴訟的舉證工作;負責對轄區內除一般納稅人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申請的一般性事項進行核查;負責對所轄未按期申報和繳納稅款的納稅人進行催報催繳;負責所轄納稅人的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工作;負責協稅護稅及與司法等部門協調配合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
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派駐機構

稅務分局主要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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