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祖誨

莊祖誨(?-?),字汝格。莆田人,遷四川成都,軍籍 。弟莊祖誥。萬曆二十二年(1594)四川鄉試舉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楊守勤榜三甲第5名進士。任嘉興府(今屬浙江)知府。萬曆四十七年(1619)九月任山東河工副使。崇禎三年七月任浙江右布政使。崇禎四年(1631)升浙江左布政使。崇禎四年至六年(1631-1633)任應天巡撫,治水患,興水利,政績有聲。崇禎五年,巡撫莊祖誨督通判朱啟元浚華亭祝家港,浙河,長三千六百餘丈,上海新場河,沈莊河,青浦蒲匯塘,長四千八百餘丈,築泖塘淀河岸,長二千八百餘丈。廉明能恪,任內惡其養盜肆奸,遂毀庵懲眾,具疏以聞。後任戶部侍郎。善治水,崇禎十四年(1641)作《程邑侯水利功德碑》。崇禎十五年(1642)莊祖誨督剿寇餉,憂為盜劫,遠避之長沙、衡州。卒後贈南京戶部尚書,蔭子入國子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