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澤民(寶安縣二區原副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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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澤民,男,又名莊福炳,1904年出生於皇崗水圍村(現深圳市福田區水圍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莊澤民
  • 別名:莊福炳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04年
  • 逝世日期:1968年8月
  • 出生地:皇崗水圍村(現深圳市福田區水圍村)
人物生平
1925年8月,寶安縣三區農民協會成立,莊是3名常委之一。是年12月27日,被選為國民黨寶安縣黨部候補執行委員。
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並以莊澤民為組長成立皇崗第一個黨小組,發展了一批進步力量。同年3月,莊澤民任中共寶安縣三區黨部書記。
1927年8月,根據中共廣東省委指示,寶安縣委在皇崗村建立地下交通站,莊任站長,主要任務是溝通香港與內地的聯繫,傳遞秘密檔案,收集情報,護送黨組織領導人出入邊境線。
1928年5月,寶安暴動失敗後,根據黨組織指示,莊轉移到九龍,在香港士丹利街張福記洋服店,以學徒身份作掩護開展工作。
1930年2月,黨組織決定恢復皇崗交通站,派莊澤民返回皇崗村,在村內的水圍開雜貨店作掩護,並在內線莊海添家設立臨時秘密接待站。
1931年3、4月間,三區地下黨組織恢復,莊任區委副書記兼交通站長。同年12月,皇崗交通站曾品賢、莊海添先後被捕叛變,致使莊澤民等9名共產黨員被捕。莊被判8年徒刑,關在廣州南石頭監獄,直至1936年6月宋慶齡、何香凝等提出釋放政治犯後獲得自由,回鄉種田。
1943年初與地下黨、游擊隊接上關係,繼續做交通工作。1948年冬到游擊區。1949年9月任深圳鎮人民政府副鎮長。解放初期任寶安縣二區副區長。
1951年8月,寶安縣整黨整隊,莊因曾任偽鄉長等問題被清洗出黨、出隊,戴“壞分子”帽子,遣送回鄉交民眾管制。
1956年摘掉“壞分子”帽子。
1968年8月“文革”期間,莊又被誣為“叛徒”,受迫害致死,時年64歲。
1986年6月21日,深圳市公安局經調查核實:“莊澤民是因叛徒曾品賢等出賣被捕的。在獄中表現較好,積極參加黨領導下的讀書會、絕食鬥爭;莊是1936年國民黨政府在宋慶齡、何香凝等積極倡導下執行孫中山先生‘奉安’政策,減刑出獄的,不能定為叛徒。”“偽副鄉長是民眾選舉推薦下任職的。任職期間沒有為偽政權做過對人民不利的壞事,沒有給黨和革命事業造成損失,而是利用偽副鄉長之職掩護我地下黨的活動。此屬錯案。決定撤銷原對莊澤民同志管制、戴壞分子帽子的處理,給予糾正,恢復名譽。”同年9月1日,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決定恢復莊澤民同志黨籍和隊籍,黨齡和工齡均從1943年3月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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