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政府項目的融資管理職責。
(三)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逐步擴大政府非稅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範圍,充分發揮各部門在預算編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標準,細化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貫徹執行中央關於簡化稅制、拓寬稅基、降低稅率、嚴格征管的稅政管理原則。
(四)積極推進公共財政體系建設,不斷調整和最佳化支出結構,切實合理界定財政保障範圍和標準,努力提高民生支出和其他重點支出的保障水平。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大連市財政財稅和國有資產管理方針、政策,提出和制定具體落實意見並組織實施;根據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訂我市財政發展規劃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本地區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擬訂市與鄉鎮(街道)財政體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指導鄉鎮(街道)財政管理工作。
(二)負責編制市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大連市稅收和非稅收入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和收入預算,確定財政收入計畫,組織和管理各項財政收入;負責非稅收入征繳工作,審定對預算影響較大的非稅收入減免;負責市本級各項財政收入、政府性基金和財政專戶管理;管理財政票據。
(四)負責市本級各項財政支出管理,研究制定需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
(五)制定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市財政國庫業務,按規定管理國庫現金。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大連市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制定我市政府採購具體制度辦法,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
(七)負責全市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實我市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國有資產收益;審批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事項;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出租、出借、擔保審批等事項,以及行政單位未脫鉤的經濟實體和事業單位投資興辦的企業。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支出預算的財政拔款,參與擬定我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審核監管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支農支出管理;牽頭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工程,審核確定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和監督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使用情況。
(九)編制和執行年度土地出讓金收支預算,監管市土地管理部門土地收益的徵收和繳庫;審核各項土地儲備成本支出。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
(十一)負責政府項目的融資管理工作,負責政府信貸資金的監督管理與調控;落實重點建設項目融資計畫和信貸資金用於投資項目的預算安排、資金審核和撥付;貫徹執行國家、省、大連市關於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擬定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管理政府債務,做好風險防範。
(十二)主管全市會計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大連市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辦理會計執業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事宜,負責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指導和管理社會會計事務。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和財政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以及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部門和單位的財務活動,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改進和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四)負責制定並實施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機構
農業綜合開發辦 按照上級農業綜合開發有關規定和安排,擬定市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預決算;管理和統籌安排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驗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完成和資金使用情況。
監督檢查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政監督檢查法規政策、監督財政、稅收、會計、債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政策、法令及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處理財政收支管理中的問題,跟蹤財政監督檢查結論的糾正落實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指導鄉鎮(街道)財政監督檢查工作
國資科 參與分管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管理科技三項費、環保排污費和招商引資等專項資金;依法管理全市會計工作;擬定本市國有資產管理具體辦法;負責市直單位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監交國有資產收益;協調國有企業改制有關資產的處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工作
農業科 參與分管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的研究制定,研究擬定全市農、林、水、氣象等行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負責分管行業部門事業單位的經費供應和財務管理;監管市直農口企業財務
採購科 擬定本地區政府採購政策規章,確定政府集中採購項目及限額;審核確定本級年度政府採購預算和計畫;審查核准政府採購市場供應商資格和業務代理機構資格;審核檢查政府採購預算、採購方式、採購程式、採購契約等執行情況,辦理採購資金支付手續;發布政府採購信息
預算科 研究擬制本地區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編制財政中長期規劃;提出運用財政政策等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編擬財政預算草案;統一辦理本級預算追加、追減和上下級財政年度結算;審核部門預算;協調執收執罰部門依法組織非稅收入;負責財政體制管理,指導鄉鎮財政工作
辦公室 負責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研究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管理機關人事、財務、資產;組織和辦理有關會務;負責財政宣傳、財政信息工作及文電、印信、保密、信訪、檔案、保衛等事宜
人員編制
核定市財政局機關編制44名,其中,行政編制43名,工勤編制1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股)級領導職數11名。
其他事項
(一)與市發展改革局、人民銀行莊河支行等部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發揮發展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貨幣政策,形成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
(二)稅政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組織起草市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法律、規章和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草案和具體稅收政策調整意見,市地稅局具體起草市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法律、規章和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草案和提出稅收政策調整的建議,這些事項由市財政局組織審議後與市地稅局共同上報和下發。市地稅局負責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上級稅務機關制發規範性檔案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市財政局備案。
(三)市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財政局是政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綜合管理,各行政事業單位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具體管理。
(四)市財政局根據本規定,提出各內設機構的職責、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配置方案,報市編委辦批准。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分工
劉聖東局長
劉聖東,男,漢族,1964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教授、研究員級高級審計師職稱。1984年10月參加工作,曾任莊河市審計局科長、副局長、局長。現任莊河市財政局局長,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預算科、國庫科。
潘德富書記
潘德富,男,漢族,1955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1974年9月參加工作,歷任栗子房公社黨委副書記,花院鄉鄉長、黨委書記,市紀委副書記兼市監察局局長等職。現任莊河市財政局黨總支書記。負責財政局黨建工作。
於永生副局長
於永生,男,漢族,1964年12月出生。1985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市財政局副科長、辦公室主任。現任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局長(兼市財政局副局長),主持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全面工作。
張挺新副局長
張挺新,男,漢族,1967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莊河市財政局辦公室秘書、副主任、主任;現任莊河市財政局副局長,分管國資科、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
馬忠忱副局長
馬忠忱,男,漢族,1965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會計師職稱;1986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莊河市財政局國資科科長、文行科科長;現任莊河市財政局總會計師,分管農業科,農發辦,文行科。
張紹閣副局長
張紹閣,男,漢族,1959年7月出生,1977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市政協副主席,市財政局副局長(正局級),協管國庫科工作,兼任莊河市財政國庫收付中心主任、莊河市會計核算中心主任。
工作動態
我局深入貫徹上級檔案精神 嚴謹局內人員違規操辦婚喪喜慶
2013年8月13日,我局召開會議,傳達市紀委關於《嚴禁國家公職人員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通知》。會議指出,全局幹部職工必須嚴格按照省、市紀委的相關規定操辦婚喪喜慶,嚴禁親自或授意他人邀請管理服務對象,藉機斂財;本人及家庭成員升學、生日、喬遷等其他喜慶事宜,必須在親屬範圍內進行,不得大操大辦。同時,辦理婚喪喜慶需提前向單位黨組織或紀檢部門報告,市管正職領導幹部向市紀委報告。其中,辦理婚慶事宜須以書面形式在事前10個工作日報告,辦理喪葬事宜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會議要求,全體財政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和執行上級有關規定,要以身作則,杜絕違規操辦婚喪喜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