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文海

莊文海

莊文海,男,漢族,福建南靖人,1962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學位,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福建漳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2021年7月16日,據漳州市紀委監委訊息,莊文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莊文海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福建南靖
  • 出生日期:1962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79年9月―1983年7月,在東北工學院(現為東北大學)採礦系選礦專業學習;
1983年7月―1985年5月,在江西銅業公司銀山礦質管科工作;
1985年7月至1996年7月,歷任漳州市南靖縣磷肥廠技術員、股長、副廠長、廠長(1993年9月―1996年7月,在廈門大學世界經濟專業學習,獲碩士學位);
1996年7月至1997年1月,任漳州市南靖縣金山鎮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工作);
1997年1月至1999年3月,任漳州市南靖縣金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9年3月至2002年7月,任漳州市南靖縣龍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2年7月至2004年1月,任漳州市南靖縣財政局局長;
2004年1月至2004年4月,任漳州市南靖縣政協副主席;
2004年4月至2006年8月,任福建漳龍實業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福建閩南經濟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2006年8月至2008年3月,任福建漳龍實業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福建閩南經濟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8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福建漳龍實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福建漳州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福建漳龍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福建漳州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任漳州市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人選,福建漳龍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福建漳州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任漳州市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福建漳龍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福建漳州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漳州市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福建漳龍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7年5月至2021年2月,任漳州市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2月4日,據漳州市紀委監委訊息,莊文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漳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7月16日,據漳州市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紀委監委對莊文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莊文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為掩蓋違紀違法問題,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莊文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漳州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福建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莊文海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漳州市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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