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嶼區教育局

莆田市秀嶼區教育局

莆田市秀嶼區教育局,是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秀嶼區教育局
  • 辦公地址:秀嶼區笏石鎮福嶼街628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教育、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以及區委、區政府有關教育、科技工作的實施意見,落實教育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決策、改革實施方案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有關科技創新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並對所轄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在區委領導下和區委各有關工作部門的統一指導下,負責所轄各級各類學校黨的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統戰和黨風廉政建設以及行風建設、反腐敗工作。
(三)受區委委託,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所轄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巨觀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選拔、培養、考察、獎懲、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
(四)負責指導所轄各級各類學校安定穩定工作,並協同有關部門治理好校園的周邊環境,及時妥善處理學校突發事件。
(五)研究擬訂全區教育、科技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發展規劃的實施。組織開展技術分析,推動創新發展。統籌協調各級各類教育,指導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所轄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工作。負責教育、科技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六)綜合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學前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終身教育、社區教育等工作。依法對所轄各級各類學校檢查和評估,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七)負責制定全區年度招生計畫。指導實施高中階段招生規定。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教育人才規劃和預測。編制國小校歷表和確定當地兒童的入學年齡和招生審批。
(八)負責提出我區每年教育、科技經費計畫的建議,管理使用區級教育、科技經費。負責統計並檢測教育、科技經費的投入情況。負責和指導全區學校條件裝備、信息化建設、校辦產業和基建工作。
(九)主管全區教師工作,依法開展所轄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聘、考核培訓、表彰獎懲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組織實施省市政府制定的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政策。
(十一)負責指導所轄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與文化藝術、普法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教育、科技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教育系統出國(出境)合作交流人員的有關工作。開展對外及對台港澳地區的教育、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實施政府間及與有關國際組織的科技合作項目,負責全區有關科技外事工作。
(十三)統籌指導民辦教育工作,按照學校類型分別承擔社會力量辦學的備案、審批、審核工作。
(十四)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十五)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指導教育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七)負責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擬訂科學技術普及和傳播規劃、政策,指導全區科普工作。
(十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管理區級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
(十九)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科技園區建設。擬訂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十)擬訂全區基礎科學研究發展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區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二十一)擬訂全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相關工作。承擔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政策推廣工作。
(二十二)擬訂全區農業農村科技發展規劃、計畫、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引領鄉村振興,承擔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區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全區科技特派員工作。
(二十三)擬訂全區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協調指導可持續發展試驗區建設。協調綠色技術創新、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
(二十四)擬訂科技成果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及技術轉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運用示範。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二十五)負責全區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區創新調查、科技報告及科技統計。
(二十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黃永亮局長: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林應忠副局長:分管鄉村振興、營商環境、科技政策宣傳與制定、科技項目推薦申報,科技項目經費監督與管理、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與申報、人才政策(含外國專家相關工作)、科技特派員推薦、R&D統計等工作。
分管股室:成果轉化與人才股、科技股。
蔡開國副局長:分管行政審批、社會力量辦學、宣傳、政府信息公開、教育促進會、中教、職成教、終身教育、招生考試、學校科普、高效課堂、閱讀、德育、美育、勞動教育、語言文字、教育督導、雙減、精神文明建設、普法、關工委、掛鈎村工作、雙擁、局機關黨建、食堂監管、衛生等工作。
分管股室:中教股、思政股。
鄭慶寧副局長:分管效能建設、黨政(校)務公開、保密、信訪維穩、組織、人事、師資隊伍建設、教育系統黨建、統戰、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初幼教、特殊教育、安全、財務、發展規劃、學校基本建設、治理教育亂收費、網路安全、教育裝備、固定資產、學生資助、教育扶貧等工作。
分管股室:組織股、教師管理和服務股、初幼教股、安辦、發展規劃與財務股。
林金焰:分管教育工會、體育、工青婦、社團組織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二)組織股
(三)教師管理服務股(區語言文字工作辦公室)
(四)中等教育股
(五)初等教育與幼兒教育股(區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六)思政安全股(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體育藝術股)
(七)發展規劃與財務股
(八)科技事務股
(九)成果轉化與人才股(外國專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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