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莆田市涵江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莆田市涵江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是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涵江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莆田市涵江區涵東街道涵華東路225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於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工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體育事業、文化體育產業、旅遊業和新聞出版廣電產業發展,擬訂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融合發展和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性的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活動,指導全區重點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設施及基層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體育產業和旅遊業對外合作、區域協作和國際市場推廣,編制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相關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涵江優秀文化、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相關門類藝術和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和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負責全區運動隊伍的建設和體育人才的培養,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協調舉辦重大體育競賽活動。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相關工作。頒布全區各運動項目的最高紀錄。
(八)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監督管理上級下撥的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
(九)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體育教育工作。
(十)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一)組織實施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產業發展。
(十二)指導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市場發展,對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市場。
(十三)指導、管理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對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承辦對外、對台港澳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交流項目相關事務,推動涵江文化走出去。
(十四)指導、管理文物工作,負責文物和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相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和歷史建築保護和管理的具體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新聞出版行政管理事務,監督管理印刷業、出版物發行業、著作權等。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掃黃打非”工作。
(十六)承擔電影行政管理相關事務,推動電影事業、產業發展,負責電影放映的監管工作。
(十七)承擔廣播電視行政管理工作,推動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指導監管廣播電視行業和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行業。
(十八)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
(十九)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關於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區文旅局負責出版環節動漫作品的監管,按照網路出版服務管理有關規定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實施監管;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的市場監管以及依法對動漫、網路遊戲產品內容進行審查;負責電視以及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監管。區工信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

領導分工

陳美娟:局長
方永華(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旅遊、掃黃打非、掃黑除惡、機關效能、績效、辦公室(財務)、體育、年度考核、政務信息公開、愛國衛生運動、放管服(行政審批)工作,具體聯繫局辦公室、區少體校和體彩辦、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並負責分管工作綜合材料把關。
蘇崖風(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文化廣電出版、意識形態、統戰、歷史文化名城名鎮、精神文明(創城)、綜治、扶貧,具體聯繫區文化館、圖書館、文管辦、影視文化服務中心,並負責分管工作綜合材料把關。
劉麗琳(黨組成員、旅遊事業局四級主任科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黨建、營商環境(招商引資)、星級酒店評定、工會、婦聯工作等,並負責分管工作綜合材料把關。
方燕萍(旅遊事業局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安全生產、旅遊行銷宣傳、鄉村旅遊、鄉村振興、鄉村人居環境創建、景區創建、統計等工作,並負責分管工作綜合材料把關。
姚 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全面工作,分管信訪、安定穩定、掃黃打非和文化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平安文化市場建設等工作,並負責分管工作綜合材料把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綜合文稿起草、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信訪、財務、統計、黨建、資產管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行政後勤等相關工作。組織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指導、監督機關和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和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統籌全區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統計工作。統籌指導應急、體制機制改革、綜治平安、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精神文明、對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合作等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審批監督股。負責文化體育和旅遊、新聞出版廣電等政策法規研究。承擔黨和國家文化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地方性規章的宣傳教育。負責本行業相關改革。負責行政審批、視窗服務、網上辦事管理及其他法律事務。研究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管理措施,對文化體育和旅遊經營業務進行巨觀指導、監督。對文化體育經營戶進行政策法規培訓,規範經營行為。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文化新聞出版廣電股。負責擬訂全區文化、新聞、出版和廣電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戲劇、戲曲、舞蹈、音樂、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文化館、文管辦、圖書館、影視服務中心和鄉鎮(街道)文體站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區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建設及活動開展,管理全區公共文化設施。貫徹落實有關文物保護的政策及法律、法規,指導管理全區文物事業。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資產調查,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的案件。指導、監督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文物保護修繕和合理利用等工作。組織指導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推薦和申報等有關工作。負責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和歷史建築保護和管理的具體工作。推進公共文化設施和文化產業建設,促進文化事業繁榮。承擔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業管理工作。監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組織實施監聽監看。在上級廣電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協調下,依法對轄區內的廣播電視站、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和音像市場實施管理、監督。監督管理圖書出版、報刊(含內部報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發行、印刷行業、音像電子出版業。指導和組織農家(社區)書屋工程。承擔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牽頭組織工作。指導印刷、出版物發行行業協會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體育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全區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促進體育市場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區少體校和學校各類體育基地的訓練工作。負責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負責重大體育競賽、體育活動的策劃、協調以及體育科研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體育賽事的市場化運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旅遊股。擬訂並組織實施旅遊產業發展和資源開發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促進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承擔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的規劃和鄉村旅遊、濱海旅遊、紅色旅遊、生態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推進全域旅遊。統籌實施和指導A級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文化公園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旅遊業的標準規範、行業自律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旅遊項目工作年度計畫,統籌監督旅遊業的形象推廣、交流合作、公共服務、項目招商、執業培訓、基礎設施與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本轄區旅遊市場的日常監管及旅遊投訴處理。負責旅遊安全監管工作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置。負責本轄區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和旅遊資源普查,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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