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文物)、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上級主管部門以及區委、區政府的指示、決定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文化、旅遊、體育和新聞出版廣電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文化、旅遊、體育和新聞出版廣電產業發展,推進文化、旅遊、體育和新聞出版廣電融合發展和制定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三)管理全區的文化、旅遊、體育和新聞出版廣電活動,指導和建設文化、旅遊、體育和新聞出版廣電設施。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對外合作、區域協作。
(四)深入實施惠民工程,推動公共文化、體育和旅遊服務體系建設,管理公共文化體育和旅遊設施。承擔文化(文物)、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五)負責職責範圍內全區文化(文物)、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相關項目的審核、審批、辦證和管理工作。負責文化(文物)、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等職責範圍內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
(六)依法開展文化(文物)、體育、旅遊、新聞出版、廣電行業的行政執法工作,指導規範文化、體育、旅遊、新聞出版和廣電行業綜合執法工作。
(七)統籌管理文藝事業、社會文化事業和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繼承和發展優秀傳統文化,組織開展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推動各門類藝術全面發展,指導、管理相關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莆田優秀文化、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相關門類藝術和藝術品種發展。。
(八)統籌管理民眾體育和競賽體育工作,組織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加強區少年業餘體育學校管理,制定競賽計畫和規程,舉辦、承辦或參與各級各類體育賽事。協同教育部門抓好學校體育工作,培養體育後備人才。
(九)統籌抓好旅遊行業管理。負責轄區內旅行社和星級飯店的初審和報批,做好景區評審、旅遊資源開發保護和旅遊經營單位的管理,開拓旅遊客源市場、開闢旅遊項目和旅遊路線,規範全區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
(十)依法做好文物(含水下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搶救、利用、管理工作,推動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查處藝術品經營及進出口、文物經營、文化藝術經營、展覽展播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十二)指導、管理電影放映工作和著作權工作(包括計算機軟體),打擊侵權盜版活動;協助處理省、市新聞廣電出版局涉外著作權案件。
(十三)負責全區出版物經營單位、印刷或複製單位的行政管理;組織對出版單位、出版活動、出版物內容監管。承辦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日常事務,開展“掃黃打非”工作。
(十四)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監管工作,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查處網路文化、網路視聽、網路出版等方面的違法經營活動。
(十五)監督管理、審查衛星電視節目接收使用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以及視頻點播業務;管理廣播電視系統及其通過閉路電視系統播出的音像製品;監督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配合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的違法行為。
(十六)加強文化(文物)、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領域的對外交流工作,承辦對外交流的各項事務。
(十七)統籌管理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直屬事業單位。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許淑珍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文化體育和旅遊局全面工作。
林雙法 黨組成員、黨支部書記 黨建工作,黨風廉政,意識形態,脫貧攻堅,旅遊相關工作。
程正中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行政執法,掃黃打非,安全生產,綜治維穩,保密,投訴等工作。
許建平 一級主任科員 分管民眾文化,文化產業,文物,電影放映,行政審批等工作。
蔣荔明 黨組成員分管旅遊行業管理、旅遊安全、防汛、星級酒店創建等工作。
曾景德 黨組成員 文明單位及創城等工作。
林勁松 黨組成員 分管競技體育、民眾體育、信息公開、黨務政務公開、財務、為民辦實事、督查和綜合協調等工作。
黃荔民 黨組成員 分管旅遊規劃、旅遊推介、招商引資、A級景區創建、鄉村旅遊(旅遊產業扶貧)等工作。
佘智敏 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全部日常工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宣傳、信息、信訪、黨建(黨風廉政)、黨務政務公開、效能、績效考評、綜治平安、文明單位創建、安全生產責任制、統計、審計、財務核算預算、機構編制、隊伍管理、工資福利、安全保衛、行政後勤和防汛防台等工作。指導下屬單位政府採購和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做好收集各類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參考。
(二)服務發展股。承擔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監督實施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承擔文化、旅遊、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生態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推進全域旅遊。統籌實施和指導A級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宣傳推廣城廂文化旅遊整體形象和品牌。指導、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集群建設,促進莆台文化產業對接。負責本轄區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建設和保護工作隊伍培訓;承擔鄉村文化振興和文化幫扶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和推進文化惠民工程、旅遊便民工程和志願服務;協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對外對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
(三)市場監管股。統籌協調本系統“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行政審批、視窗服務、網上辦事管理及其他法律事務;負責新聞出版行政審批工作,監督管理印刷業、出版物發行業、著作權等工作,監督管理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出版活動,負責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糾正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推進新聞出版領域公共服務,指導印刷、出版物發行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全區著作權宣傳和保護工作,推進著作權登記,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
負責本轄區文化市場、旅遊市場的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及旅遊投訴處理、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對文化、旅遊經營戶進行政策法規培訓,規範經營行為;統籌推進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辦機關法律事務和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聽證工作。
(四)體育股。擬定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區少體校和學校各類體育基地的訓練工作,負責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負責重大體育競賽、體育活動的策劃、協調以及體育科研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體育賽事的市場化運作。擬訂體育產業發展和資源開發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體育產業相關門類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體育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擬訂體育宣傳交流開發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新聞廣電股。負責對轄區內的廣播電視站、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實施管理、監督和檢查;指導和組織農家(社區)書屋工程;監督管理圖書出版、報刊(含內部報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發行、印刷行業、音像電子出版業;承擔區“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擬訂全區“掃黃打非”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的“掃黃打非”工作;對網路和數字出版的出版內容、出版活動實施監管,組織查處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的大案要案;指導全區出版相關行業協會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監督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