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位於莆田市荔城區延壽路1786號(荔園小區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區延壽路1786號(荔園小區旁)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辦公時間,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範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管理秩序;起草並組織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地方規範性檔案、政策,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發展規劃;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核審批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部分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行政執法;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推進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二)擬訂全市住房政策,指導全市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並督促和指導縣(區、管委會)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政策性住房上市、審核和核查等相關工作,協助市清理住房領導小組制定政策性住房相關管理規定。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市場監管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制定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中介、危房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發布全市房地產開發經營、市場形勢等信息;負責房屋交易行業管理;受託管理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安置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城鎮住房保障、棚戶區改造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各類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省、市有關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有關事項;指導和監督縣(區、管委會)組織實施。
(五)參與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開發區規劃、工業園區規劃以及城市雕塑工作;參與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以及詳細規劃、控制性規劃、城市設計等各階段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工作。
(六)負責城市建設,擬訂全市城市建設發展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組織市政公用工程建設; 指導組織園林綠化規劃、建設、管養;負責城市供水、城市節水、排污、園林綠化和城市建設檔案等行業工作。
(七)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管理以及村鎮建設試點有關工作;指導加強農村建築風貌引導;參與鄉村振興戰略、農村人居環境改善以及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工作。
(八)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省工程建設行業規範、規程、標準設計;指導和管理新型建築材料和散裝水泥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建設工程造價工作;組織編制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建設工程估算指標、概(預)算定額、工程費用定額、工程勞動定額、工期定額工作,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九)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全市勘察設計諮詢、建築施工、工程監理的行業管理;指導和管理全市有形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指導和管理全市工程建設監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建設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批、施工許可證發放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擬定建築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和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工作;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工作,組織指導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生活減排。
(十一)負責指導、管理全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牽頭協調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指導管理化工建設工程項目涉及的建築安裝工程(含土建、建築電氣、暖通、通風、給排水)的質量管理、
(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十三)協調組織人民防空指揮工作和戰時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協助指導消除空襲後果行動;組織制訂全市各級防空襲方案並組織演習;組織建設防空警報網並開展試鳴工作;制訂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疏散基地建設規劃並牽頭實施,協調指導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指導和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監督檢查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平時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才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標準和執業資格標準;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莆田軍分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文電、重要會務、機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接轉處理部門、單位的請示報告、上級批示件;負責局決定事項的催督辦;負責機關政治學習、思想教育;管理局機關物資、房產和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指導所屬單位保衛、保密、信訪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年度資金計畫、財務計畫,並對計畫實施監督、管理、調整、補充;負責城建資金籌集、使用;綜合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各項資金;管理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統計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組織制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才教育培訓計畫;負責組織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標準和執業資格標準;負責系統成人教育、非學歷管理、人事統計、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生活福利和計生等工作。
市直建設系統黨委辦公室
負責市直建設系統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和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群團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加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編制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防工作推進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防工作出台規範性檔案規劃和計畫;組織研究重大的綜合性政策問題;承擔本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防工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報備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防工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負責申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確認、證件管理及業務培訓等相關工作;指導和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防工作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和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及人民防空稽查工作;牽頭市住建局管理許可權內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項目和管理服務項目的審核審批及轉報工作,指導各業務科室履行各自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項目和管理服務項目的審核審批及轉報工作;指導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有關的行政許可工作;推進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五)城市建設科(加掛公用事業科牌子)
負責城市建設,擬訂全市城市建設發展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組織市政公用工程建設; 指導組織園林綠化規劃、建設、管養;負責城市供水、城市節水、排污、園林綠化和城市建設檔案等行業工作;參與全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城市規劃、開發區規劃、工業園區規劃以及城市雕塑工作;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以及詳細規劃、控制性規劃、城市設計等各階段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內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村鎮建設管理科
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和協調村鎮建設試點有關工作;指導加強農村建築風貌引導;參與鄉村振興戰略、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指導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配合開展村鎮建設技術服務;配合推進城鄉統籌工作。
(七)建築業科(加掛工程建設管理科牌子)
擬訂全市建築業改革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工程建設監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以及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市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規範全市建築市場;制定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工程風險管理和工程造價諮詢市場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規範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建築製品、工程造價諮詢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等主體行為;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單位資質標準的審查、審批和審報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指導和管理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監理、造價;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指導管理化工建設工程項目涉及的建築安裝工程(含土建、建築電氣、暖通、通風、給排水)的質量管理;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協調配合機制,牽頭擬定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管政策措施,並指導、協調實施。
(八)科技設計科(加掛建築節能與抗震辦公室牌子)
擬定全市建設科技、勘察設計諮詢行業、建築節能的相關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制定年度科研項目計畫並組織落實;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和科技項目;負責全市勘察設計質量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監督實施工程建設地方標準;配合指導城鄉無障礙設施建設;擬訂全市新型建築材料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和管理全市散裝水泥發展工作。
(九)住房保障科(與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合署)
擬訂全市住房保障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城鎮住房保障、棚戶區改造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承辦市住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政策性住房上市、審核和核查,協助市清理住房領導小組制定政策性住房相關管理規定,指導和督促各縣(區、管委會)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省有關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指導和監督縣(區、管委會)組織實施;指導保障性住宅示範小區試點建設和經濟適用房基地建設。
(十)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擬訂全市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發展規劃,房地產市場監管規定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監測房地產市場運行形勢並提出對應調控措施,建立健全房地產平穩發展長效機制;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秩序,規範房地產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建立行業信用評定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發布房地產開發、交易信息;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房地產企業開發經營、房地產中介、房屋交易行業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經紀機構資質管理及其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商品房銷售、商品房買賣契約網簽備案等管理工作;擬訂城市危舊房屋安全管理規定並指導實施;負責房地產行業的政策業務知識諮詢和有關經濟指標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對縣(區)房屋徵收部門實施監督與指導;負責全市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十一)消防管理科
負責指導、管理全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
(十二)人防綜合科(加掛平戰結合管理科牌子)
配合領導協調與上級人防部門之間事項,協助領導協調軍地之間有關人防事宜,協調國動委下屬各辦公室之間的關係,配合領導做好人防“準軍事化”建設。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負責市級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和人民防空設施的平時開發利用及維護管理工作。
(十三)人防工程科
負責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指導縣區制定並落實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審批、建設、質量監督檢查、竣工驗收備案、檔案管理、實力統計,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報廢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開展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兼顧人防需要審批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技術人員業務培訓。擬訂全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人防工程建設監理及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和管理全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檢測、監理;組織或參與人防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四)人防指揮通信科
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指揮通信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人民防空指揮通信、防空警報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制定城市防空襲防炮擊方案、城市人口疏散計畫和平時應對突發事件人防保障方案;協調人防專業隊伍組建和訓練;協調組織防空警報試鳴及人民防空演習演練;參與保障戰時防空襲及平時應急行動的指揮通信任務;協調、監督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和疏散地域建設。

辦公地址

莆田市荔城區延壽路1786號(荔園小區旁)
莆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中心

辦公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現任領導

局長:林坤泉
副局長:任舒平
二級巡視員:許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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