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國會一院(荷蘭語:Eerste Kamer;英語:First Chamber)或稱參議院或上議院,建立於1815年。拿破崙戰爭結束後,荷比兩國合併。1830年比利時獨立。 荷蘭國會一院現擁有75位議員,每四年由12個省的參議會直選出。與國會第二院不同,他們每周僅開一天會議。議員往往是一些兼職政客,他們同時還兼有其他職務。第一院有權決定同意或否決立法提案,但無權修改或發起立法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