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自然資源局

荔浦市自然資源局

根據《荔浦市機構改革方案》和荔浦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精神,制定本規定。

荔浦市自然資源局是荔浦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市不動產登記局牌子。

荔浦市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桂林市委和荔浦市委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荔浦市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荔浦縣荔城鎮濱江南路1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 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 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管理等方面法律法 規規定,研究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政策並監督檢 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 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基礎調查、 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擬訂全市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 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擬訂全市全民所 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 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 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國家提出的自然資源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 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 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 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 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 徵用管理。
(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鄉規劃、村鎮規劃、城市測量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工作對城市建設和發展 的綜合協調作用。根據市政府委託,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 城市發展戰略和城鄉規劃。按許可權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行為進 行規劃監察,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負責全市規劃法治宣傳教育。
(八)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各項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與規劃管理及批後管理和監察工作。指導鎮鄉村規劃編制和監督實施工作。指導村鎮規劃管理部門業務技術培訓工作。會同文物管理 部門進行全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歷史街區、保護地段等)的評定及規劃審查報批工作。會同園林綠化等部門進行全市風景名 勝區評定及規劃的審查報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