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荊門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5號)和中共荊門市委、荊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荊門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荊文[2010]1號)精神,設立荊門市物價局,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行政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荊門市物價局
- 所屬:荊門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領導分工,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各項價格方針、政策,確保全市市場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
2、研究提出全市價格巨觀調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價格管理制度,負責全市物價工作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
3、按照價格管理目錄的規定,制訂市管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商品服務價格。
4、依法組織開展全市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工作,開展市場價格監管。
5、依法組織開展價格成本調查,提供成本預審報告。
6、開展價格鑑證、價格評估工作。
7、負責全市物價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物價局設6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農產品與醫藥價格科、環境與資源價格科、收費管理科、工業品與服務價格科、價格監測科。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市場價格調控科)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會議組織、文秘綜合、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信訪接待、電子政務、政務信息與督辦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目標責任制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政務值班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財產管理、安全保衛以及局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等行政事務性工作;承擔起草綜合性檔案、材料工作;承擔價格宣傳工作;承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價格立法、普法規劃和年度計畫;起草、送審有關價格、收費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價格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研究提出規範市場價格行為的政策建議,牽頭組織市場價格調控工作;分析價格形勢,研究提出全市月度、季度、年度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和監管工作建議;承擔全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工作。
(二)農產品與醫藥價格科
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棉花、烤菸等重要農產品和部分化肥等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政策及調整的意見;研究提出藥品、醫療服務及醫療器械的價格政策及調整的意見,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農產品、農資、藥品及醫療服務等成本、利潤和市場供求變化情況,提出對策建議;承擔涉及職責範圍內的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指導、協調藥品價格評審及有關部門、地區之間農產品和醫藥價格工作。
(三)環境與資源價格科
研究提出全市電力、成品油、天然氣和管道運輸、城市和水利工程供排水、供熱等資源價格改革方案及價格調整意見;研究提出全市排污費及生態補償費等環保收費的改革方案與收費標準調整意見,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資源、環保產品價格及收費成本、利潤、市場供求情況,提出對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地區之間環境與資源價格工作。
(四)收費管理科
研究提出國家機關收費以及代行政府職能強制實施的仲裁、認證、檢驗、鑑定等收費的改革方案和收費標準,研究提出教育、交通行業收費、價格的改革方案和調整意見,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教育、交通等成本、利潤和市場供求變化情況,提出對策建議;承擔涉及職責範圍內的收費年度審驗工作;承擔全省制止亂收費的清理整頓工作;承擔涉及職責範圍內的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地區之間國家機關收費及教育、交通收費和價格工作。
(五)工業品與服務價格科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品價格政策及價格調整的意見;研究提出除教育、交通行業以外的所有經營性收費、服務價格的改革方案和調整意見,研究提出全市保障性住房等房產價格以及物業管理價格的調整建議,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鋼材、水泥等主要工業品價格、房地產價格以及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相關服務業的價格形勢,包括無形資產等價格,提出對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承擔涉及職責範圍內的經營性收費的年度監審工作;承擔涉及職責範圍內的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地區之間涉及職責範圍內的經營性收費及服務價格工作。
(六)價格監測科
負責全市價格監測工作,組織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監測、匯總和上報;跟蹤重點、難點、熱點價格問題,指導生產、流通和消費;建立價格監測預警、應急機制;定期向同級政府報送價格監測報告和價格形勢分析報告;負責價格信息網的運行和更新;負責《荊門價格信息》編輯發行;指導縣市區開展價格監測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會議組織、文秘綜合、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信訪接待、電子政務、政務信息與督辦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目標責任制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政務值班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財產管理、安全保衛以及局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等行政事務性工作;承擔起草綜合性檔案、材料工作;承擔價格宣傳工作;承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價格立法、普法規劃和年度計畫;起草、送審有關價格、收費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價格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研究提出規範市場價格行為的政策建議,牽頭組織市場價格調控工作;分析價格形勢,研究提出全市月度、季度、年度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和監管工作建議;承擔全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工作。
(二)農產品與醫藥價格科
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棉花、烤菸等重要農產品和部分化肥等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政策及調整的意見;研究提出藥品、醫療服務及醫療器械的價格政策及調整的意見,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農產品、農資、藥品及醫療服務等成本、利潤和市場供求變化情況,提出對策建議;承擔涉及職責範圍內的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指導、協調藥品價格評審及有關部門、地區之間農產品和醫藥價格工作。
(三)環境與資源價格科
研究提出全市電力、成品油、天然氣和管道運輸、城市和水利工程供排水、供熱等資源價格改革方案及價格調整意見;研究提出全市排污費及生態補償費等環保收費的改革方案與收費標準調整意見,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資源、環保產品價格及收費成本、利潤、市場供求情況,提出對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地區之間環境與資源價格工作。
(四)收費管理科
研究提出國家機關收費以及代行政府職能強制實施的仲裁、認證、檢驗、鑑定等收費的改革方案和收費標準,研究提出教育、交通行業收費、價格的改革方案和調整意見,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教育、交通等成本、利潤和市場供求變化情況,提出對策建議;承擔涉及職責範圍內的收費年度審驗工作;承擔全省制止亂收費的清理整頓工作;承擔涉及職責範圍內的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地區之間國家機關收費及教育、交通收費和價格工作。
(五)工業品與服務價格科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品價格政策及價格調整的意見;研究提出除教育、交通行業以外的所有經營性收費、服務價格的改革方案和調整意見,研究提出全市保障性住房等房產價格以及物業管理價格的調整建議,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鋼材、水泥等主要工業品價格、房地產價格以及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相關服務業的價格形勢,包括無形資產等價格,提出對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承擔涉及職責範圍內的經營性收費的年度監審工作;承擔涉及職責範圍內的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地區之間涉及職責範圍內的經營性收費及服務價格工作。
(六)價格監測科
負責全市價格監測工作,組織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監測、匯總和上報;跟蹤重點、難點、熱點價格問題,指導生產、流通和消費;建立價格監測預警、應急機制;定期向同級政府報送價格監測報告和價格形勢分析報告;負責價格信息網的運行和更新;負責《荊門價格信息》編輯發行;指導縣市區開展價格監測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雷家金: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中城:協助局長管理全面工作。分管收費管理科、價格認證中心。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張玉宏:分管機關總支、監察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羅之斌:分管農產品與醫藥價格科、價格監督檢查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蔣厚華: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工業品與服務價格科、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雯蓮:分管環境與資源價格科、價格監測科、成本調查監審分局。
價格監督檢查局局長施以勇: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