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精神,為持續推動我市創新創業工作向更大範圍、更高層次和更深程度發展,不斷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實現創新創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深度融合,打造“雙創”升級版,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荊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19年4月26日
  • 實施時間:2019年4月26日
  • 發布單位:荊州市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一、簡政放權推動政務服務便利升級
    進一步清理規範行政許可事項,完善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和工作細則。大力推進“先照後證”“多證合一”、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等制度改革。全面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制度改革,提高市場退出效率,降低市場退出成本,持續激發市場活力。以“一網通辦”服務平台建設為基礎,持續推進審查事項、辦事流程、數據交換等標準化建設,穩步推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全面實施2018年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及做法。各縣(市、區)建立農村創新創業信息服務視窗。完善適應新就業形態的用工和社會保險制度,加快建設“網上社保”。(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二、放管結合推動信用信息套用升級
    以創建國家信用示範城市為契機,加強信用平台與政務服務、信用監管與信用服務機構的有效對接,突出抓好信息歸集披露、信用評價、信息套用工作。組織開發信用、移動入口網站等移動客戶端,為查詢套用信用信息提供便利,促進公平有序的雙創生態環境形成。建立完善行業信用紅黑名單認定製度,全面落實信用聯合獎懲系列備忘錄。在財政支持、政府採購、政府投資項目招標、國有土地出讓等政務工作中,嚴格落實信用信息查詢制度,有效利用信用信息和信用報告。加強政務誠信建設,開展政務失信排查清零行動,依法兌現政府財政、稅收、用地等優惠承諾。加強商務誠信建設,重拳治理契約欺詐違約等失信行為。強化智慧財產權領域失信問題治理,營造健康有序的創新創業環境。健全完善“網際網路+教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等新業態新模式的高效監管機制,嚴守安全質量和社會穩定底線。(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市區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三、精準施策推動減稅降費落實升級
    嚴格執行中央和省減稅降費政策,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擴大至所有企業。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取消政府採購領域投標保證金,對小型和微型企業在政府採購活動中給予6%—10%的投標價格扣除,用扣除後的價格參與評審。加大對重大創新產品、服務和核心關鍵技術的採購力度,積極探索實施創新產品遠期約定購買辦法。(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四、激發活力推動科研人員創業升級
    對科教類事業單位實施差異化分類指導,積極探索科研人員離崗創業辦法,完善創新型崗位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科研人員評價機制,將科研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參與創業項目的情況,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績效考核、收入分配、評先表模等方面的重要依據。鼓勵科研人員面向企業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活動,不斷促進科技創新與創業的深度融合。積極探索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共同建立概念驗證、孵化育成等面向基礎研究成果轉化的服務平台。在市域內不斷探索完善科研人員校企、院企、企企互聘機制。(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協,各縣市區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五、產教融合推動雙創教育培訓升級
    在全市各高校大力推廣創業導師制,把創新創業教育和實踐課程納入高校必修課程體系,允許大學生用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完善在荊高、中等職業院校產教融合、校企對接機制,職業教育學校實踐性教學課時原則上占總課時一半以上,在企頂崗實習不少於6個月。深入實施“我選湖北·鳳鳴荊州”計畫,為在荊人才交流中心暫存人事檔案的大學畢業生建立創新創業、就職招聘等公共信息服務平台,為大學生回荊創新創業、入職企業提供便利。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16歲—24歲失業青年;組織失業青年參加3個月—12個月就業見習的,發放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的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人員留用率達到50%的單位,補貼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落實高校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在荊各高校,各縣市區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六、健全體系推動返鄉創業服務升級
    加大現代農業人才培育力度,組織農業技術專家、企業家以及法律、財務和金融等專業人員,為農民工返鄉提供項目選擇、生產經營、產品行銷、品牌創建等環節創業輔導。大力推進農民工返鄉創業示範園、農民工返鄉創業示範縣和農村創新創業典型縣建設,對返鄉創業企業在創業園區內發生的場租水電費,給予不超過當年實際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補貼時間最長3年。對入駐返鄉創業企業不少於40家、帶動就業不少於150人的園區,各地政府可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補。對省級返鄉創業示範縣給予100萬元的獎補,省級返鄉創業示範園區給予60萬元的獎補,省級優秀示範項目給予不超過20萬元獎補。大力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引導退役軍人開辦科技服務業等新業態。(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各縣市區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七、高端推動創新企業示範升級
    圍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快建設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積極探索由大中型科技企業牽頭,中小企業、科技社團、高校院所等共同參與的科技聯合體。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中小企業參與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究開發,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持續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積極對接省隱形冠軍企業培育工程(2018—2020年),對進入國家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省支柱產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企業的培育工程由受益地財政給予獎補。鼓勵引導大中型企業開展內部創業,支持有條件的企業依法合規發起或參與設立公益性創業基金,鼓勵企業參股、投資內部創業項目。鼓勵國有企業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設立創新創業平台,促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與創新創業深度融合。(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科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八、重點突破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升級
    持續推進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改革,暢通科技成果與市場對接渠道,加快推進湖北技術交易所荊州分所建設,不斷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技術交易服務體系。積極推進荊州開發區建立工業科技成果轉化中心,荊州建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經常性組織企業與高校院所開展“雙向互動、精準對接”活動,鼓勵社會力量、境內外組織和個人在荊州依法設立技術中介服務機構。市財政每年投入300萬元用於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術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對經省、市認定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給予成果買方實際支付技術交易費用10%的補助,單個項目、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5萬元。(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協、市教育局,各縣市區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九、細化管理推動雙創服務平台升級
    加強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建設動態管理,健全完善積分制管理辦理,鼓勵引導各類雙創平台向專業化、精細化方向轉型升級。對獲批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補助。持續推進創業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設,對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和加速器的,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補助。開通荊州雙創網,及時推介雙創扶持政策及政策解讀信息,有效打通政策“最後一公里”,降低各類創新創業主體政策獲取門檻和時間成本。定期舉辦形式多樣的雙創經驗交流、現場觀摩會。加強對創新創業先進典型、先進經驗的宣傳報導,利用市內媒體平台開展每周一星創業標兵宣傳報導活動。(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十、完善渠道推動雙創金融服務升級
    大力發展“信易+小額貸款”服務,制定小微企業、創新創業企業信貸投放計畫,為本地創新創業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差異化服務。鼓勵引導商業銀行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支持設立科技信貸專營事業部,提升服務創新創業企業的專業化水平。積極引導在本地註冊的產業創業投資基金,支持初創期、早中期創新型企業發展。加快發展天使投資,出台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壯大天使投資人群體。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的作用,推動實施新型風險分擔機制,對年度就業崗位增長10%以上或吸納高校畢業生占50%以上的小微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優先支持擴大產能和技術改造項目。各地財政安排不少於1000萬元的創業擔保基金,支持小微企業和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個人自主創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夥經營、創辦小微企業可按每人不超過15萬元、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對小微企業12個月內新招用人員達到規定條件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經信局、市國資委、人行荊州市中心支行、荊州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2019年4月26日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2018年9月18日,國務院出台了《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明確指出,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要求把“雙創”工作作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支撐,通過打造“雙創”升級版,進一步最佳化創新創業環境,提升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增強科技創新引領作用,形成線上線下結合、產學研用協同、大中小企業融合的創新創業格局。為認真貫徹落實國發〔2018〕32號檔案精神,持續推動我市創新創業工作向更大範圍、更高層次和更深程度發展,實現創新創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深度融合,我市出台了《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荊政發〔2019〕11號)。
    二、制定過程
    為出台荊政發〔2019〕11號文,我們以國發〔2018〕32號檔案為主線,按照“突出重點、緊貼實際、實在管用”原則,發揮各部門在政策、資源上的優勢,實現創新創業深度融合,全力推進“雙創”服務環境全面升級。在檔案起草中,先後組織27個市直部門對照國發〔2018〕32號檔案進行了任務分解,提出貫徹落實的辦法和措施。結合各部門意見及我市“雙創”工作現狀,形成了《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起草稿),在多次徵求縣(市、區),功能區和市直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荊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送審稿),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三、檔案主要內容
    荊政發〔2019〕11號文,綜合歸納形成了十條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一是簡政放權推動政務服務便利升級:主要圍繞完善行政審批;清理規範行政許可;推進“先照後證”、“多證合一”、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完善用工和社會保險制度等進行探索改革,不斷最佳化創新創業發展環境,持續激發市場活力。二是放管結合推動信用信息套用升級。以創建國家信用示範城市為契機,抓好信息歸集披露、信用評價、信息套用。在政務工作中,嚴格落實信用信息查詢制度,有效利用信用信息和信用報告。重拳治理契約欺詐違約等失信行為,強化智慧財產權領域失信問題治理,營造健康有序的創新創業環境和高效監管機制。三是精準施策推動減稅降費落實升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教育部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20號)、《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1]181號)檔案精神,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擴大至所有企業。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小型和微型企業在政府採購活動中給予6%-10%的投標價格扣除,用扣除後的價格參與評審。四是激發活力推動科研人員創業升級。根據國發〔2018〕3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抓好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檔案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127號)檔案精神,積極探索科研人員離崗創業辦法,鼓勵科研人員面向企業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活動,積極探索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共同建立概念驗證、孵化育成等面向基礎研究成果轉化的服務平台。在市域內不斷探索完善科研人員校企、院企、企企互聘機制。五是產教融合推動雙創教育培訓升級。在全市各高校大力推廣創業導師制,深入實施“我選湖北·鳳鳴荊州”計畫,為在荊人才交流中心暫存人事檔案的大學畢業生建立創新創業、招聘等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根據《荊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荊政發〔2019〕2號)檔案精神,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組織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就業見習的,發放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的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人員留用率達到50%的單位,補貼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落實高校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優惠政策。六是健全體系推動返鄉創業服務升級。根據荊政發〔2019〕2號檔案精神,大力推進農民工返鄉創業示範園、農民工返鄉創業示範縣和農村創新創業典型縣建設,對返鄉創業企業在創業園區內發生的場租水電費,給予不超過當年實際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補貼時間最長3年。對入駐返鄉創業企業不少於40家、帶動就業不少於150人的園區,各地政府可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補。對省級返鄉創業示範縣給予100萬元的獎補,省級返鄉創業示範園區給予60萬元的獎補,省級優秀示範項目給予不超過20萬元獎補。七是高端引領推動創新企業示範升級。根據國發〔2018〕32號和《荊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落實積極財政政策促進荊州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荊政發〔2018〕34號)檔案精神,積極探索由大中型科技企業牽頭,中小企業、科技社團、高校院所等共同參與的科技聯合體。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積極對接省隱形冠軍企業培育工程(2018-2020年),對進入國家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省支柱產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企業的培育工程由受益地財政給予獎補。鼓勵引導大中型企業開展內部創業,鼓勵國有企業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設立創新創業平台,促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與創新創業深度融合。八是重點突破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升級。加快推進湖北技術交易所荊州分所建設,積極推進荊州開發區建立工業科技成果轉化中心,荊州高新區建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心。鼓勵社會力量、境內外組織和個人在荊州依法設立技術中介服務機構。根據荊政發〔2018〕34號檔案精神,市財政每年投入300萬元用於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術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對經省、市認定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給予成果買方實際支付技術交易費用10%的補助,單個項目、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5萬元。九是細化管理推動雙創服務平台升級。加強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建設動態管理,根據荊政發〔2018〕34號、荊政發〔2019〕1號檔案精神,對獲批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補助。對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和加速器的,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補助。開通荊州雙創網,及時推介雙創扶持政策及政策解讀信息,有效打通政策“最後一公里”,降低各類創新創業主體政策獲取門檻和時間成本。加強對創新創業先進典型、先進經驗的宣傳報導,利用市內媒體平台開展每周一星創業標兵宣傳報導活動。十是完善渠道推動雙創金融服務升級。制定小微企業、創新創業企業信貸投放計畫,鼓勵引導商業銀行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根據荊政發〔2019〕2號檔案精神,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的作用,推動實施新型風險分擔機制,對年度就業崗位增長10%以上或吸納高校畢業生占50%以上的小微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優先支持擴大產能和技術改造項目。各地財政安排不少於1000萬元的創業擔保基金,支持小微企業和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個人自主創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夥經營、創辦小微企業可按每人不超過15萬元、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對小微企業12個月內新招用人員達到規定條件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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