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區糧食局

荊州區糧食局,荊州市荊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具體落實糧食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工作;制定全區糧油流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區糧油流通產業政策、產業結構和布局;負責全區社會糧油流通管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省、市、區政府的統一部署,抓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執行及各項工作的落實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荊州區糧食局
  • 地點:荊州區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 內設機構:辦公室、調控科、財務會計科等
單位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科室職能,

單位職責

二做好全區糧食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工作,組織、協調糧食托市收購,確保糧食托市政策和糧食質價政策的落實。
三根據有關糧食法規,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從事糧食經營業務的經營者進行資格審查,加強市場監督和管理,促進糧食有序流通。
四實施全區糧食行業指導,研究制定國有糧食企業深化改革方案和措施,制定和推進糧食產業化發展規劃。
五認真執行糧食儲備制度,管好國家、省級和地方儲備糧;指導全區糧食購銷企業加強糧油安全保管工作。負責保障軍隊糧油供應。研究制定糧食在供求失衡情況下的應急措施,保持全區糧食市場穩定,確保糧食安全。
六管理全區糧食財務,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和統計法規,執行全省糧食企業財務管理辦法及會計核算辦法;負責審核匯總和上報全區糧食財務報表及糧油商品統計報表;受區政府委託,對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管;協助有關部門加強糧食收購資金封閉運行管理;協助有關部門管好用好糧食風險基金。
七管理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和勞動工資,組織全區糧食系統的教育和培訓。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鄧 超(局長、黨委副書記):負責區局全面工作。
董正標(黨委書記) 負責區局黨務工作。
李敬芳(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分管糧食流通法律法規以及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張富明(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機關、財務審計、招商引資、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蘆其松(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糧油購銷、計畫統計、儲運、軍糧供應、支持新農村建設、防汛抗災工作。
陳慶鐘(副局長、紀委書記):分管企業改革、紀檢監察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人事、老乾、企業軍轉人員工作。
陳厚林(黨委委員):分管工業、糧食產業化工作。
謝 平(工會主席、黨委委員):分管工會、計畫生育、“雙聯雙帶”、社區四聯共建、產業化工作。

內設機構

區糧食局內設辦公室、調控科、財務會計科、倉儲科、人事科、監督檢查科、信訪科

科室職能

一辦公室(掛紀檢監察辦公室、信訪科、行業管理科、安全保衛科的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的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機要、檔案、紀檢監察、信訪、政務信息、會務、提案辦理、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招商引資及區局決定的督辦工作;負責全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抓好糧食工貿企業的改革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企業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及糧食流通管理工作等重大問題的宣傳和調研,起草糧食工作綜合材料、重要報告、檔案和區政府有關糧食流通的相關法規、辦法。
負責全區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糧食行業發展和建設規劃;研究制定糧食行業、企業規範管理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糧食工貿企業的科技攻關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促進糧油轉化增值和產業發展。
二調控科
負責全區糧油總量平衡和糧油購銷工作,提出和實施全區糧油收購、銷售、儲備、進出口的計畫和統計;研究提出糧油購銷管理辦法,督促檢查糧油計畫和糧食購銷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組織和指導糧食購銷企業開展訂單糧食和優質稻基地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管理指導全區城鄉糧食市場及建設;對糧食收購、批發經營資格的審批和檢查;安排和協調城鎮居民、大中專(技)學校、庫區移民、貧困山區、重災區的糧食供應和以工代賑工作;負責軍供站的建設與發展,軍隊的糧食供應與結算。
三財務會計科(掛審計科的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糧食財務會計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糧食系統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執行;指導系統財務核算,匯總,編報財務決算和會計報表;協調糧食收購資金的供應和管理,配合制訂和落實消化糧食財務掛帳的措施;協助管好用好糧食風險基金,配合做好糧食補貼的撥付、使用和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監管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對直屬單位和各購銷企業的財務收支狀況進行監督審計。
四倉儲科
負責全區糧油商品的保管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區糧食儲備;組織糧油合理轉移和運輸;監督檢查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制度的執行情況,推行糧油儲藏的先進技術和方法,保證糧油儲藏安全;負責糧食倉儲設施的建設和維修;檢查倉儲設施基建計畫、工程質量的落實;配合做好糧油質量標準管理工作。
五人事科(掛工會辦公室的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和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計畫生育、工會工作。組織指導糧食系統的職業教育和幹部培訓等項工作。
六監督檢查科(掛監督檢查執法大隊的牌子)
⒈監督檢查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有關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全區糧食流通和縣級儲備糧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⒉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計畫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庫存、質量和安全。
⒊組織、指導各糧食購銷企業及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⒋研究擬定糧食流通監管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監督檢查情況提出有關行業指導意見。
⒌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政策法規科
研究提出全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及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工作重大問題和重要政策、法規的調研工作;負責糧食流通和儲備等相關配套政策法規的起草和宣傳;組織制定區級和行業糧食質量標準、檢測制度及技術規範;對本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並組織備案審查;組織實施全局糧食政策和業務課題研究計畫;承辦本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指導全市糧食行業普法和政策法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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