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書要領

草書要領

《草書要領》一帖,前人奉為《草書正法》,因刻石久佚,拓片殘損。該帖分仁、義、禮、智、信五集,共輯草字三千八百六十三個,並多附楷、篆。其中仁、義二集以部首為序,禮集按間架排列;智集按間架排列,智集輯結構奇險之草字;信集列字形相似易混淆者。

基本介紹

  • 書名:草書要領
  • 作者:王羲之
  • ISBN:753000029
  • 頁數:278
  • 出版時間:1989-05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 版次:1
  • 印張:1次
作者簡介
王羲之(303—361,一作321—379)字逸少,琅琊臨沂(今山東臨沂)人,後徒居山陰(今浙江紹興)。官至右軍將軍、會稽內史,故世稱王右軍、王會稽。王羲之楷書師法鐘繇,草書學張芝,亦學李斯、蔡邕等,博採眾長。他的書法被譽為“龍跳天門,虎臥鳳闕”,給人以靜美之感,恰與鐘繇書形成對比。他的書法圓轉凝重,易翻為曲,用筆內厭,全然突破了隸書的筆意,創立了妍美流便的今體書風,被後代尊為“書聖”。王羲之作品的真跡已難得見,我們所看到的都是摹本。王羲之楷、行、草、飛白等體皆能,如楷書《樂毅論》、《黃庭經》、草書《十七帖》、行書《姨母帖》、《快雪時晴帖》、《喪亂帖》等。他所書的行楷《蘭亭序》最具有代表性。東晉永和九年(353)農曆三月三日,王羲之同謝安、孫綽等41人在紹興蘭亭修契(一種祓除疾病和不祥的活動)時,眾人飲酒賦詩,匯詩成集,羲之即興揮毫作序,這便是有名的《蘭亭序》。此帖為草稿,28行,324字。記述了當時文人雅集的情景。作者因當時興致高漲,寫得十分得意,據說後來再寫已不能逮。其中有二十多個“之”字,寫法各不相同。宋代米芾稱之為“天下行書第一”。傳說唐太宗李世民對《蘭亭序》十分珍愛,死時將其殉葬昭陵。留下來的只是別人的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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