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縣衛生健康局

茶陵縣衛生健康局

根據《中共株洲市委辦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茶陵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株辦〔2019〕12號),制定本規定。

茶陵縣衛生健康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茶陵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縣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茶陵縣衛生健康局
  • 所屬部門:茶陵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茶陵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全縣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措施和辦法,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
(二)協調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措施和辦法的建議;組織協調推進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促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措施和辦法;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的建議。
(三)擬訂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全縣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措施和辦法,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的相關建議。
(九)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及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全縣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職業安全健康監管等工作。
(十一)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來賓、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全縣保健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中醫藥工作;擬訂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
(十三)負責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五)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縣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茶陵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公立醫院改革,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機關文電、會務、宣傳、保密、保衛、後勤服務等日常工作;承擔綜合協調、信息調研、政務公開、信訪接待、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衛生健康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二)老齡辦公室。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措施和辦法;組織落實醫養結合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承擔全系統政工人事和隊伍建設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組織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承擔全縣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承擔全縣衛生健康幹部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四)財務股。承擔全縣衛生健康項目及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承擔衛生健康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預決算、財產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落實本單位的政府採購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建議;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
(五)法規和行政審批股。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審批等工作;實施醫務人員服務規範、執業資格和從業許可制度;承擔全縣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工作;承擔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工作;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六)醫政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辦公室)。承擔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管理工作;執行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組織落實政府採購工作;依法處理醫療糾紛,協調醫患關係;督促指導落實有關獻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醫療機構評審評價;組織指導醫師定期考核;配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醫療救治、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的處置工作;管理和指導全縣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醫學重點學科建設;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承擔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推進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七)基層衛生健康股。承擔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全縣鄉村醫生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承擔健康科學普及和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全縣病殘兒的初審工作;承擔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扶助制度的執行、審核、鑑定等工作;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各成員單位工作責任的落實;組織開展衛生創建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改廁工作,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和城鄉環境衛生評價工作;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八)疾病預防控制股(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承擔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發布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擔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承擔監督評估、指導協調學校常見病防控工作;承擔全縣防治重大傳染病及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協調工作;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和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交流。
(九)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承擔全縣計畫生育獎勵扶助、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和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制度的執行、審核、確認、監督、協調等工作;承擔獎勵扶助信息管理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辦公室。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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