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縣環境保護局

茶陵縣環境保護局是一家政府機構,屬於公立機構,是綜合管理全縣環境保護事業的政府工作機構,共有幹部、職工40人,下設辦公室、監察大隊、法規股、管理股、監測站等五個附屬機構。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茶陵縣環境保護局
  • 總部地點:茶陵縣
  • 公司性質:公立機構
  • 員工數:40人
單位簡介,單位職能,

單位簡介

茶陵縣環境保護局其主要職責是圍繞節能減排中心工作,制定縣區污染物排放標準,組織監測網路,加強環境監測,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性發展。
近年來,茶陵縣環境保護局堅持依法行政,強化內部管理,塑造外部形象,提高能力建設,增強業務水平,各項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為實現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先後榮獲“湖南省文明衛生單位”、“湖南省首批依法辦事示範視窗單位”、“湖南省環境法制工作先進單位”、“湖南省環保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株洲市文明機關”、“茶陵縣文明建設紅旗單位”、“茶陵縣宣傳思想工作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

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情況,擬定本縣環境保護有關規定、決定,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縣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
(二)監督、指導、協調其他職能部門的環境保護工作,參與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國土與區域開發整治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的制定工作。
(三)監督所轄區域內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對國家環境保護政策、法律和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濕地環境保護等工作。
(四)監督實施國家環境質量標準,負責對環境質量的監測,掌握並報告全縣環境質量狀況和發展趨勢,負責環境統計和信息工作。
(五)監督實施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它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固體廢棄物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六)查處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和環境違法案件,及時調處環境污染糾紛。
(七)組織縣所轄區域內建設項目(包括生產、生活、經營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報告書、報告表、登記表、對建設項目與環保設施的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進行驗收。
(八)負責污染治理項目的計畫安排,排污許可證的發放和年檢工作,排污監理和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和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導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公眾環境保護意識,推廣環境保護科技成果和先進技術。
(十)負責環境監理、排污收費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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