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姓名:范紅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8年7月
- 職業:法官
- 學歷:大學
- 榮譽:全國先進工作者
個人簡介,人物事跡,寓教於審,跟蹤幫教,開展普法教育,主要榮譽,個人其他信息,
個人簡介
范紅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承擔了大量的社會職責,對每項職責她都認真對待,用心做好,依法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關愛女孩的健康成長,呼籲社會關注弱勢群體,關愛貧困家庭,帶領愛心企業和愛心人士走訪慰問計生貧困家庭,送去鼓勵和溫暖。范紅艷在少年審判方式改革、失足少年幫教、青少年犯罪預防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在全國法院系統形成較大影響。她努力克服父親患癌、兩個兄長聾啞殘疾、孩子眼睛弱視的家庭困難,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所鐘愛的少審事業,以一顆至誠至愛之心,贏得了廣大民眾的信任和愛戴,用實際行動實踐著“乾一行、愛一行、專一行”的諾言,在平凡的崗位上實現了人生的價值。
人物事跡
寓教於審
范紅艷心裡裝著每一個失足少年,為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消除未成年人的恐懼感和牴觸情緒,她大膽探索,實行圓桌審判方式。她積極改革裁判文書製作方式,將教育目的和裁判內容融為一體。為幫助失足少年增強自我了解,改變錯誤認識,疏瀉消極情緒,消除心理陰影,回歸健康人格,她邀請心理專家出庭協助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心理援助和矯治工作。為使庭審教育做到有的放矢,她提出了“三見面、三了解”的庭前調查方式。尋釁滋事犯趙某,母親病故,父親再婚後將他扔給奶奶,不再給他繳納學費。趙某國中未畢業就輟學流落社會,結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漸漸滋生了欺強凌弱、不勞而獲的惡習,最終走上犯罪的道路。范紅艷掌握這些情況後,多次到趙某家中做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以一個人民法官的真情感動了趙某的生父、繼母。當她安排父子見面時,父親真誠地承認錯誤並向兒子道歉,長久感受不到家庭溫暖的趙某一下子驚呆了,父子抱頭痛哭。
跟蹤幫教
為鞏固審判效果,幫助少年犯適應和回歸社會,范紅艷格外重視庭後的教育延伸和跟蹤幫教。為此,她對判處實刑的少年犯,堅持定期看望,送去節日禮品和學習生活用品,鼓勵他們好好改造;對判處緩刑的少年犯,探索出了“簽好一個契約、開好一個會、發出一封信”的“三個一”工作模式。她還建立了社區矯正基地,組織大學生青年志願者、五老人員與緩刑少年結對幫教,建立了幫教網站,邀請心理專家輔導,動員利稅大戶為失足少年及其困難家庭送溫暖。她熱心為失足少年解決復學、就業困難,提出了“三動員”,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輕罪未成年人前科消滅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刑罰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不利影響。搶劫犯張某,曾在一所中專學校就讀,因犯搶劫罪被學校開除。范紅艷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依法對他適用了緩刑。案子判完後,她多次找到張某所在學校的分管校長,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規定,指出“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保留他的學籍,是挽救他的第一步,挽救一個孩子就等於挽救一個家庭,挽救一個孩子對大多數孩子也是一種教育。”請求為他恢復了學籍,並在張某面臨畢業時,說服學校為其推薦就業。
開展普法教育
她提出了“延伸希望,築牢預防犯罪根基”的工作思路,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主動與學校、社區取得聯繫,倡導建立社會、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預防犯罪網路。她先後創辦了泰安市八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暨法制教育基地、愛心學校。她把法制報告送進校園和社區,主動擔負起法制輔導員的重任,只要工作一有空暇,她就經常深入到學校、社區,開展普法宣傳。據“大眾報業集團網”資料,她先後作法制報告200餘場,邀請師生旁聽案件審理160餘次,指導學生舉辦“模擬法庭”50餘場,教育學生20萬餘人次。
主要榮譽
2005年被評為山東省優秀女法官、十佳女法官、三八紅旗手;
2006年被評為全國優秀法官;
2007年被評為全國模範法官;
2008年被評為山東省優秀共產黨員、五四青年獎章、優秀青年;
2009年,被評為山東省道德模範、感動齊魯政法人物。
個人其他信息
為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2010年10月27日下午,山東省泰安第二中學舉行了2010年法制教育報告會。特邀范紅艷作專題報告。范紅艷結合高中學生的心理和生理特點,以豐富、詳實的案例,講述了暴力犯罪、依法維權和網路犯罪等熱點問題。她指出,缺乏法制觀念、做事盲目、缺少理智是青少年學生違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和特點。她希望同學們把失足青少年的教訓作為長鳴的警鐘,在日常生活、學習中做到嚴以律己,做一個有益於社會和人民的守法公民。為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范紅艷提出了“延伸希望,築牢預防犯罪根基”的工作思路,先後創辦了泰安市首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暨法制教育基地、愛心學校、青少年維權中心和社區矯正基地。范紅艷一直擔任著該校的法制副校長,堅持每年為學校學生作法制教育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