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茂縣縣委、茂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茂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茂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茂委〔2010〕39號),設立茂縣交通運輸局(簡稱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縣交通運輸局
  • 外文名:Maoxian county traffic transportation
  • 級別:縣級
  • 所屬地區:四川省
  • 機構:辦公室,運輸安全股等
  • 職責:交通運輸行業管理規劃等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將縣規劃建設局承擔的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職責、縣交通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和下放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公路運輸管理費和農村拖拉機養路費等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三)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銜接,促進各種運輸方式協調發展。
(四)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茂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二)承擔涉及全縣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陸路、水路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參與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等綜合運輸樞紐的規劃工作。
(三)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負責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及車輛租賃、機動車維修檢測、船舶檢驗、駕駛員(船員)培訓、運輸服務等交通運輸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四)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設施建設和養護,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組織協調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六)負責全縣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的組織和結構調整,指導運輸技術裝備建設,協調指導城鄉各種運輸方式銜接;對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承擔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八)負責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組織開展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全縣國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重點建設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
(十)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茂縣交通運輸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文字綜合工作;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黨建工作及所屬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管理工作、理論學習和培訓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管理等工作;指導本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及行業管理的調研工作;研究有關政策、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交通運輸體制改革相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政事業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據國家和省、州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和要求,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復工作;負責牽頭組織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檢測、認證、審核、上報等(含年審、年檢、收費)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件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式以及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目標管理工作。
(二)財務股
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固定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建設及管理;負責專項資金、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和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參與審查重要經濟契約;負責國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負責全縣縣、鄉道道路養護經費的計畫、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編報會計報表、財務決算報告,撰寫財務分析報告,負責會計檔案的立卷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統計業務工作,配合行政辦公室搞好機關後勤工作。
(三)運輸安全股
擬訂全縣道路、水路運輸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管理標準;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的組織和結構調整,指導運輸技術裝備建設,協調指導城鄉各種運輸方式銜接;負責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節假日旅客運輸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城市客運管理(含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客運站點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擬訂全縣道路、水路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道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交通戰備工作。
(四)工程股
負責全縣公路交通的規劃(包括鄉道及專用道)、計畫、統計和發展工作,負責全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的綜合協調、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外業勘測成果驗收、施工圖審查、變更設計及預算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縣管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的監督工作;負責交通重點工程的質量管理和竣工驗收工作;組織查處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重大質量事故;負責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推動行業科技進步;負責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

人員編制

茂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組長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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