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食品行業社會責任》是2018年12月2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名市食品行業社會責任
- 外文名: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Maoming food industry
- 標準編號: T/MMSP 03—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12月20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2月25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蔡活、鄺小成、蔡智、陳金軒、李國維、阮偉雄、陳英舟、楊祖華、潘國明、 鄭志傑、馬旭斌。
起草單位
茂名市食品行業協會、茂名華創信息諮詢服務部、茂名市嘉豪軒食品有限公司、 廣東歐帝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化州市南北藥業有限公司、廣東橘州餅業有限公司、高州市旺客隆食品 廠、茂名市茂港區皇耀家食品廠、茂名市茂南恆利米業加工廠、電白縣中藥飲片廠。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茂名市食品行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基本行為,並提出了履行社會責任的要求、評審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本協會內從事食品生產形式的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組織”)。
主要內容
組織應設立專門機構和人員,制定工作制度,提供相應的資源保障組織承擔本標準要求的社會責任。
符合條件的組織應建立中國共產黨的基層組織,應制訂製度發揮黨組織及黨員在組織發展中的宣傳、引導、監督、保障作用。以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帶動工會等其他各類基層組織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