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衛生健康局,是茂名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茂名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名市衛生健康局
- 外文名:Maoming Health Bureau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一、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政策、規劃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指導編制衛生健康規劃並監督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擬訂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有關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政策。代管市計生協會機關。
九、指導各地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研究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推動中醫藥強市建設,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衛生健康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綜合協調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督辦、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扶貧等工作。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規劃發展與信息化科。
承擔健康茂名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
三、財務科。
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科。
組織起草衛生健康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擬訂衛生監督工作規範,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和職業衛生等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市衛生健康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指導、推動執法隊伍建設,規範執法行為。負責辦理舉報投訴。
五、行政審批服務科。
承擔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綜合辦理工作,統籌協調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和網上辦事大廳日常管理工作。組織事中事後監督標準、程式、制度及機制建設。
六、體制改革科。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擬訂醫療機構行風建設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
七、疾病預防控制科。
擬訂全市疾病防治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通報傳染病疫情信息。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有關標準,指導監督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八、醫政醫管科(市無償獻血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有關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監督管理醫療衛生機構藥事管理工作。承擔市無償獻血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宣傳、組織、協調、發動全市無償獻血工作。負責市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以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九、基層衛生健康科。
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十、衛生應急科。
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負責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一、中醫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中醫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中醫藥工作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協調全市中醫醫療、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事業的發展。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二、婦幼健康科。
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三、職業健康科。
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四、老齡健康與家庭發展科。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五、宣傳與科技教育科。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擬訂全市醫療機構學科、專科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規劃。
十六、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國家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愛國衛生運動工作規劃和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社會公共衛生管理,組織全市城鄉除“四害”活動。組織協調開展“衛生城市”、“衛生縣城市”、“衛生鄉鎮(村)”活動。組織協調、檢查愛國衛生工作,進行衛生效果評價。開展愛國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兒童等群團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指導民營醫院和衛生社團黨組織黨務日常工作。不單獨核定機關黨委辦公室領導職數,日常工作由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承擔。
各科室還需要承辦上級交辦的工作。
直屬單位
1.茂名市人民醫院
2.茂名市中醫院
3.茂名市婦幼計畫生育服務中心(茂名市婦幼保健院)
4.茂名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5.茂名市衛生監督所
6.茂名市第三人民醫院
7.茂名市職業病防治院(茂名市骨傷科醫院)
8.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9.茂名市中心血站
10.茂名市健康教育所
11.茂名市120急救指揮中心
12.茂名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
13.茂名市愛國衛生運動指導中心
14.茂名市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
現任領導
局長:黃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