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應急管理局

茂名市應急管理局

茂名市應急管理局是茂名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茂名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張艾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名市應急管理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綜合協調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督辦、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統籌安排和監督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完善相關信息傳輸和共享,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科研、專家隊伍和科技創新基地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單位網站和新聞媒體的建設、管理及網路信息安全工作。
(二)法規宣傳和規劃科。負責組織擬訂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政策研究、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執法法制審核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新聞發布,輿情監測和應對,文化建設及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應急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
(三)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承擔行政審批便民化、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等工作,指導各區(縣級市)應急管理部門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煤礦及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除外)的操作資格以及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四)應急指揮科。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難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日常工作(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
(五)綜合協調科。綜合分析全市及各行業領域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關對策建議。負責對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重大措施落實情況以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督查、督辦。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和領域一般事故查處掛牌督辦。指導協調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履行自然災害防治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區(縣級市)政府和相關市直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和考核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減災救災保障科。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辦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承擔市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應急支援和預案管理科。承擔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現場處置與救援協調保障工作,以及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現場指揮和組織、協調、保障工作。負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專家組秘書處工作,協調專家組有關專家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置。統籌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類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區(縣級市)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八)火災防治管理科。監督實施消防地方性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以及較大火災調查處理(評估)有關工作和一般火災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工作。協調消防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自然災害救援科。組織協調水旱、冰凍、颱風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有關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颱風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等工作,組織協調冰凍、颱風防禦工作。負責防震減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十)危險化學品監管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協助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安全生產基礎和執法監督科。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陸上石油天然氣開採)、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培訓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資質管理並監督檢查,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按許可權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
(十二)調查統計科。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和分析工作。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的統計、核查、損失評估等災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相關工作。
(十三)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機關黨總支部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不單獨核定機關黨總支部辦公室領導職數,日常工作由機關黨總支部專職副書記負責。

領導班子

黨委書記:倪壁盛
局長:張艾鵬
副局長:蘇雄興
黨委委員、副局長:盤茂、范李剛、梁榮耀、何澤添、曾華
總工程師:劉振東
黨委委員、市地震局局長:黎湛
參考資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