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和約

英美和約又稱《美英凡爾賽和約》,於1783年9月3日簽字換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英美和約
1781年10月,英軍在約克鎮投降的訊息傳到倫敦後,英國出現了要求停戰的運動。英國議會經過長期爭論, 於1782年3月5日通過了停戰決定。同年10月,美國派富蘭克林、約翰·傑伊、約翰·亞當斯為代表,到巴黎和英國談判。1783年9月3日,《英美和約》正式簽字換文,因簽訂於巴黎附近的凡爾賽,又稱《美英凡爾賽和約》。
和約共10條,主要內容有:英國正式承認美國為自由、自主和獨立國家,放棄對美國的統治和領土主權的一切要求;確認美國疆界東起大西洋沿岸,西止密西西比河,北接加拿大五大湖區,南至佛羅里達北界;兩國人民從此永久和平,停止在海上、陸上的一切敵對行動並互釋戰俘;英從美境內所有港口、地區、港灣撤出全部軍隊和艦艇,該和約的簽訂使美國獲得完全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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