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海峽群島案是指1953年英法兩國之間的島嶼爭議事件。
“英法海峽群島案”(Minquiers and Ecrehos Case)中,英 法兩國分別提出有關於兩組小島,即敏基埃島與艾克麗斯島的主權要求。
案件背景,法院判決,
案件背景
英法海峽群島案是指1953年英法兩國之間的島嶼爭議事件。
“英法海峽群島案”(Minquiers and Ecrehos Case)中,英 法兩國分別提出有關於兩組小島,即敏基埃島與艾克麗斯島的主權要求。
這些小島的自然環境並不適合人類居住,其通常用途主要是作為漁民 的避風所,或是提供一般觀光客使用。 長久以來,英法兩國均認為小島為其本國領土,而這兩組小島的主權 也從未明確界定,但兩國並未因此產生重大衝突。
19世紀後,法國對這些小島提出主權要求,雙方時有爭執。直到二次 大戰後,兩國認為有必要就領土歸屬問題,獲得最終解決。 1950年12月29日,兩國簽訂特別協定,將該案提交國際法院審理。 審理過程中,兩國均提出古代權利(ancient title)與原始權利 (original title)作為主權的根據。
法院判決
在本案中,國際法院認為:雙方所提出的證據中,其中許多是遠古時期的歷史文獻,這些檔案已無法明確區分其真正意涵。 國際法院認為:那些古代的證據無須考慮,就法律而言,那些與占有小島有直接關係的證據才具有決定性意義。
國際法院法官判詞中明確表示:“法院認為:具有決定、重要的證據,不是那些從中世紀的事件所引申出的間接推斷,而是那些直接與占有島嶼有關的證據。” 國際法院最終將這些小島劃歸英國所有,其主要依據是:在近現代大 部分的時間裡,英國持續對這些島嶼行使國家權力,構成有效的實際占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