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美法防禦條約

英法、美法防禦條約,英國、美國分別與法國在1919年6月28日簽訂的雙邊軍事協定。兩條約與《凡爾賽和約》同日在凡爾賽宮簽訂,並作為《凡爾賽和約》第42條至44條之補充。《英國和法國關於未經挑釁而受到德國侵略時援助法國的條約》規定,當德國違反《凡爾賽和約》第42條到44條關於萊茵非武裝區的條款,未受挑釁而對法國進行侵略行動時,英國應當立即援助法國。美國與法國簽訂的條約內容同英法條約基本相同。同年11月19日,美國國會參議院沒有批准《凡爾賽和約》和美法條約。依照英法條約第2條關於本條約必須與美法條約同時生效之規定,英、法條約亦沒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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