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忠

英忠,女,藏族,1977年10月生,四川新龍人,在職大學學歷。1997年7月參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甘孜州新龍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2019年10月29日,據甘孜州紀委監委訊息,英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英忠
  • 國籍中國
  • 民族:藏族
  • 出生日期:1977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97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新龍縣洛古鄉工作;
1998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新龍縣洛古鄉副鄉長;
2001年11月至2002年4月,在新龍縣樂安鄉工作;
2002年4月至2003年9月,在新龍縣博美鄉工作;
2003年9月至2006年10月,任新龍縣甲拉西鄉黨委副書記;
2006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新龍縣雄龍西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新龍縣和平鄉黨委副書記;
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任新龍縣和平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12年6月至2016年6月,任新龍縣甲拉西鄉黨委書記兼人大主席;
2016年6月至2018年1月,任新龍縣甲拉西鄉黨委書記;
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任新龍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局長;
2019年3月至2021年,任新龍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中共甘孜州十一屆黨代會代表,十二屆新龍縣委候補委員,新龍縣第十四屆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2019年10月29日,據甘孜州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甘孜州委批准,州紀委監委對中共新龍縣委候補委員、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英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英忠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以串供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心存僥倖,對組織的提醒教育置若罔聞;以權謀私,雁過拔毛,利用擔任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職務便利,在職工錄用和城鎮低保對象確定中為親屬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占用公共財物;編造虛假資料,在城鎮低保實施中為他人進行“人情保”、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共同套取、騙取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
英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規定,經中共甘孜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英忠開除黨籍;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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