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縣公安局

英山縣公安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根據英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英山縣公安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英政辦發[2010]119號)設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英山縣公安局
  • 性質: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領導成員,組織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結合本縣際,研究部署全縣公安工作,並負責貫徹執行。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指揮、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察工作。
(四)防範、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五)負責對危害國內安全案件和刑事犯罪、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行動,協調處置重大刑事案件、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
(六)負責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爆炸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七)負責全縣禁毒緝毒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全縣毒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
(八)負責全縣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縣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九)負責消防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協調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十)組織實施來英山視察、考察、參觀、訪問的中央、省市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一)負責對公安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對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
(十二)依法執行刑罰工作,負責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員管理工作。
(十四)領導縣消防大隊,指導縣公安消防大隊的管理及建設。
(十五)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承辦全縣勞動教養呈報工作。
(十六)負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組織和保全隊伍建設。
(十七)擬訂全縣公安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安信息化建設工作,實施安全技術防範工作。
(十八)負責全縣公安警務保障工作,落實上級公安機關警務保障措施和標準。
(十九)擬訂全縣公安機關人員教育訓練和宣傳工作計畫,並檢查、督促落實。按許可權規定管理公安系統的機構編制和警銜工作,協助做好民警錄用和幹部管理工作。
(二十)擬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組織並實施警務督察工作;查處和督辦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二十一)指導林業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
(二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以上職責涉及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執行。

領導成員

塗新斌,現任英山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英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組織機構

(一)內設機構14個:指揮中心(加掛英山縣公安局辦公室牌子)、政工監督室(掛警務督察大隊牌子)、刑事偵查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交通警察大隊、治安管理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法制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警務保障室、禁毒大隊(加掛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情報信息中心、消防大隊(武警現役建制)。
指揮中心內設2個科:綜合科、指揮調度通信科。
政工監督室內設3個科:人事幹部科、宣傳教育科、紀檢監督科。
刑事偵查大隊內設5個科隊:綜合科、偵查中隊、技術中隊、情報中隊、城區中隊。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內設3個科隊:綜合科、金融犯罪偵查中隊、涉稅犯罪和商貿犯罪偵查中隊。
交通警察大隊內設8個科隊:綜合科、法治宣傳科、交通管理中隊、車輛和駕駛員管理中隊(加掛車輛管理所的牌子)、溫泉中隊、南河中隊、石鎮中隊、楊柳中隊。
治安管理大隊內設7個科隊:綜合科、基層基礎科、爆炸危險物品監管中隊、行動中隊、巡邏警察中隊、內保(警衛)中隊、戶政管理中隊。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內設2箇中隊:反邪教中隊、情報中隊。
(二)派出機構11個:南河派出所、方家咀派出所、溫泉派出所、紅山派出所、孔家坊派出所、金家鋪派出所、石頭咀派出所、陶家河派出所、草盤地派出所、雷家店派出所、楊柳灣派出所。
(三)監管機構2個:英山縣看守所、英山縣拘留所。
(四)治安檢查機構1個:楊柳治安檢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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