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軍隊懲戒法,近代英國頒制的軍事法。英國在和平時期,根據《權利法案》規定,沒有議會同意,不得保有常備軍隊,為此,每年要依法授權維持國家常備武裝力量及懲戒措施。這樣的法令,當時叫《兵變法》。到了1879年,則改為《軍隊懲戒法》,後來逐漸發展為陸、空軍法。參見“兵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