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各主要部門大都具有與科技研發相關的職能,但政府巨觀科技政策的制定與管理目前由商業、創新與技能部(2009年6月新組建)負責,同時,它還負責通過政府公共資金資助大學與公共研究機構的科研工作。英國政府的公共科研資助體系被稱作“雙重資助體系”,商業、創新與技能部並不直接管理科研經費的分配,而是通過研究理事會和高等教育基金委員會這兩個序列的機構來支持大學與研究機構的科研活動,主要是基礎研究。高等教育基金委員會為大學提供基金,維持基本的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能力,以及教學經費,其經費分配主要按大學研究水平排名來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英國研究理事會
- 外文名:UK Research Councils,RCUK
- 地理位置:英國
- 成立時間:2002年5月
簡介,理事會成員,研究經費,
簡介
研究理事會則以研究項目或研究計畫的形式支持大學和公共研究機構的科學研究,但項目的分配採取同行評議競爭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各研究理事會的協調,英國政府於2002年5月新成立了英國研究理事會(UK Research Councils, 簡稱RCUK),也可稱之為總會,這是一個協調機構,跨理事會的共同問題可以被系統化地解決,其中包括科研經費處理系統、研究評估與影響、研究人員培訓和發展、知識交流、國際合作和科技社會等。該總會由它的執行小組進行管理,成員為7個研究理事會的執行長,主席在七個研究理事會的執行長中選舉產生。
英國研究理事會中國代表處於2007年10月30日在北京成立,通過與中英兩國科研資助機構的合作推動中英科研合作。此舉將開創中英兩國之間科技和學術合作的新紀元。作為英國研究理事會在歐洲以外開設的首個分支機構,它體現出英國對中國科學日益增長的關注以及對促進兩國科研合作的支持。
理事會成員
根據領域的不同,英國共有七個研究理事會:藝術與人文科學研究理事會(AHRC)、生物技術與生物科學研究理事會(BBSRC)、工程與自然科學研究理事會(EPSRC)、經濟與社會科學研究理事會(ESRC)、醫學研究理事會(MRC)、自然環境研究理事會(NERC)、科學與技術設施理事會(STFC)。從1919年起,英國科學界一直遵循所謂“霍爾丹原則”,即資助研究項目的決定權最好由研究者掌握。因此,英國的7個研究理事會成為了政府的“延伸”,也就是說他們不是政府的一個部門,而是由皇家憲章建立的獨立法人實體 ,被列為“非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研究理事會擁有獨立的政策制定、經費使用和管理權,政府只負責為研究理事會制定巨觀發展戰略。各研究理事會按研究領域和方向確定各自的研究發展項目和計畫,政府不干預研究理事會的日常工作。但是由於研究理事會使用的是納稅人的錢,所以需要向英國議會負責,負責科學與技術的國會特選委員會定期組織對研究理事會各方面運作進行公共質詢。
研究經費
英國研究理事會的經費主要來自商業、創新與技能部執行的科學預算,科學預算的主要部分都交由研究理事會分配,如2008-2009年度,英國政府科學預算約為35.5億英鎊,研究理事會(RCUK)從中獲得約31.1億英鎊(約占政府總預算的88%)的公共基金用於英國的學術研究以及為研究生培養提供資助,涉及學術研究的各個領域和全世界範圍的重大前沿課題。此外,各研究理事會還通過不同渠道從政府其它部門、慈善機構和國際組織得到經費。
以下為七大研究理事會年研究經費(2012年預算):
英國藝術與人文科學研究理事會(AHRC):1.05億英鎊
英國生物技術與生物科學研究理事會(BBSRC):4.5億英鎊
英國工程與自然科學研究理事會(EPSRC):8億英鎊
英國經濟與社會科學研究理事會(ESRC):2.03億英鎊
英國醫學研究理事會(MRC):7.6億英鎊
英國自然環境研究理事會(NERC):3.7億英鎊
英國科學與技術設施理事會(STFC):4.9億英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