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參謀長委員會,是指負責研究戰略方針、制定作戰計畫、實施作戰指揮的軍事指揮機構。1963年4月成立。參謀長委員會由國防參謀長任主席,成員包括陸、海、空軍參謀長,下設四個專業委員會:作戰執行委員會、人事委員會、後勤委員會和作戰需求委員會。參謀長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就軍事戰略、國防預算、國防政策及兵力部署、作戰行動等問題向國防大臣提出建議;根據國防大臣的指示主持制定相應的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英軍的戰略和政策研究、軍事情報、軍事訓練和戰鬥保障工作;負責軍兵種的作戰指揮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英國參謀長委員會
- 所屬國家:英國
- 成立時間:1963年4月
- 主席:國防參謀長
英國公共秩序法,英國國會1936年頒布。該法授權警察局長在認為“遊行可導致重大秩序混亂時”有權發布命令,劃定遊行路線,禁止遊行隊伍通過命令中列舉的地區,經內政大臣同意,還可以在其轄區內禁止遊行示威3個月。這項法律以對付法西斯活動為名,實際上是為了限制和制止工人進行罷工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