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之國會革命

《英國之國會革命》是宋教仁所著作品,出自於《宋教仁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英國之國會革命
  • 作者:宋教仁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宋教仁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出處收錄,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頃者外報相傳,陽曆八月十日,英國上院開議“國會法案”,卒以百三十一票多數之表決,通過成立,於是英國政界三年來爭議不定之制限上院否決權問題,乃一旦解決,統一黨(保守黨)全數失敗,而自由黨大得勝利。自是英國貴族將不能容喙於政治,而上院之權能為益薄弱。以號稱世界憲政模範之英國,而有如是之憲法上革命,誠可謂近來政治史上之一大變故也。
今試略述此變故之始末,以見立憲國民政治革命之妙用。當一千九百六年,英國自由黨內閣代統一黨內閣執政,以教育法案與廢止復票法案提出於國會,自由黨占多數之下院雖經可決,而統一黨盤踞之上院則反對之。自由黨大嘩,競言上院權應加制限。千九百八年,上院又否決監理酒商法案,輿論益不服。迄於千九百九年,政府又提出預算案,有擬征土地增價稅等之計畫,已通過下院矣,上院之貴族豪富等,以此案為抑壓己等也,乃大詬病,目為社會主義的預算案,竟否決之。上院者,在法雖有修正財政法案之權,然習慣上久不行使,固已全委諸下院者也,今違反英國民所夙重視之習慣,而否決下院已通告之預算案,其必益招國民之憤慨可知。於是自由黨內閣乃用法上非常之手段,解散國會,訴諸國民公論,重行選舉議員。去年一月,選舉竣事,政府黨以愛蘭國民黨與勞動黨之援助,復占多數於下院。政府既以優勢,以為非殺上院之勢不足以行己黨之政見也,遂提出限制上院否決權法案於國會,即所謂國會法案也。方紛爭未決間,忽值英帝殂落,休息者久,至六月,兩黨乃開協定會,自由黨領袖內閣首相愛斯葵士等與統一黨領袖斐爾福等相晤討論,至二十一次之多,終不諧。政府不得已,再解散國會,重行選舉,當選之數,自由黨雖與統一黨等,然愛蘭、勞動兩黨仍援助政府,故實際上仍為政府黨勝利。今年五月,制限上院否認權法案竟不增減一字通過於下院,而轉送上院,上院大加修改,又為下院所駁回。前七月二十日,上院復以修改案通過於第三讀會,下院復駁回之,紛爭益劇。首相愛斯葵士大狼狽,致書統一黨曰:“若果修改吾案者,將請於皇帝封新貴族,以助吾戰。封新貴族以助戰者,二百年前安女王時政府嘗用是法,以制勝唱大陸戰爭繼續說之反對黨,英國憲政史上之非常例也。”統一黨懼新貴族增多,益不利於己也,遂不得已可決下院轉送之原案。於是制限上院否決權之法律遂告成立,自由、統一兩黨奮鬥苦戰之一大政爭遂告終結,而英國憲法上一大革命遂揭曉於世。制限上院否決權法律要義,都計有四:【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出處收錄

本書是辛亥革命重要領導人,著名的革命家、思想家和社會活動家宋教仁的文集,收錄他在1904至1913年間所作的專著、論文、函電、書評、講演、詩歌、譯著等一百多篇,後附“宋教仁年譜簡編”。這些著作,較為全面地反映了宋教仁關於政治、經濟、社會、外交、文化、教育等的思想主張,集中體現了他作為辛亥革命重要領導人的愛國情懷,對民主政治的強烈追求,對邊疆危機的密切關注,以及在邊疆史地研究方面的豐碩成果,從中可以看出宋教仁的思想特色。他在反帝愛國、反清革命、民主憲政和制度建設等方面的思想主張構成了一個完整體系,對中國近代思想的發展作出了歷史性貢獻。

作者簡介

人物簡介宋教仁(1 8 8 2—1 9 1 3),湖南桃源人,字初,一作鈍初,號漁父,辛亥時期著名革命黨人。1903年入湖北文普通中學堂,後參與創立華興會,次年因長沙起義事泄逃亡日本。在日期間參與中國同盟會籌備工作,後代理同盟會庶務,主持本部工作。1910年歸國,後任《民立報》主筆,參與發動黃花崗起義,又與譚人鳳等組織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任法制院總裁,政府北遷後任農林總長。1912年8月,將中國同盟會與統一共和黨、共和實進會等團體改組為國民黨,任代理理事長。1913年3月20日在上海被刺殺。編者簡介郭漢民,男,1 9 4 5年生,湘潭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全國優秀教師。著有《晚清社會思潮研究》、《中國近代史事探索》、《中國近代思想與思潮》等,主編、參編四卷本《中國近代社會思潮(1840—1949)》、《清代人物傳稿》(下編第六卷、第八卷)、《中國近代史實正誤》、《湖南辛亥革命人物傳略》、《“研討式五步教學法”的推廣與套用研究》等十餘種著作,先後在《歷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重要刊物發表論文一百餘篇。暴宏博,男,1984年生,湘潭大學出版社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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